《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2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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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30号要求,我市印发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中央层面523项及河南省范围内设定的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通知》明确,在全市范围内严格落实523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方式,同时将河南省地方层面设定的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并纳入改革。

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在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取消68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二是审批改为备案。在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将15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在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领域,对37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四是优化审批服务。对403项中央层面设定、3河南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推进改革。

改革后,将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二是根据改革方式健全监管规则。三是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

相关文件: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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