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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实行中心城区金融类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

发布时间:2021-08-01来源: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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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创优金融生态环境,南阳市金融工作局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沟通对接的基础上,认真学习积极研讨,探索推进专业化审判改革、开展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的方法路径。近日,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由南阳高新区人民法院集中受理发生在南阳市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95种金融类民商事案件。


7月30日,高新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金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南阳市金融局局长程治敏、副局长胡建党,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王晓,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薛红喜等出席会议。会议由高新区人民法院院长何志主持。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心城区金融工作部门、农村信用联社等近30个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程治敏在座谈会上指出,中心城区金融案件占全市金融案件总量的40%以上,中心城区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对于促进金融审判工作专业化,统一裁判标准,快捷、高效处理矛盾纠纷,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和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与高新区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认真梳理本机构在诉案件,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衔接、顺利推进。要充分发挥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作用,特别是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要积极主动担当,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金融纠纷案件消化在调解阶段最大限度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让法院能够集中力量解决重大疑难案件。高新区人民法院要通过集中审理,发现金融机构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帮助金融机构优化工作流程;适时对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开展法律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水平;同时注意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内外串通勾结触犯法律的行为,促进金融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薛红喜在座谈会上就下步金融审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积极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要充分发挥金融审判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的功能,对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金融机构及其上级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同时将相关情况抄送市金融工作局,为获得信贷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提供司法支持。要充分发挥金融审判的利益调节剂和发展稳压器作用,发挥金融审判社会指引和规范调整的功能,加大涉企金融案件的调解力度,兼顾好金融部门与实体企业的诉求和利益,积极为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搭建良性互动平台。二是要坚持防范金融风险,积极营造有序金融发展环境要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力争把小风险解决在初始和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诱发大矛盾。要做好涉刑案件违法违纪线索的移送移交工作,坚决用强有力的手段切断制造金融风险的黑色利益链条,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保障有限的金融资源发挥更大的市场价值。三是要不断强化审判创新,努力打造南阳金融审判品牌。高新区人民法院要抓住集中管辖中心城区金融类民商事纠纷案件这一有利契机,不断探索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向改革要动力,用创新激活力,大胆对标对表“省内一流、全国先进”的目标,努力打造南阳高新区法院金融审判的金字招牌。


何志对《南阳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南阳市中心城区部分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决定》进行详细解读并提出了高新区人民法院做好金融类案件集中管辖的工作打算:一是让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实至名归,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护二是金融类纠纷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确保快捷高效利民便民服务好金融企业三是善用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债务人财产转移四是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司法拘留,决不姑息手软五是建立金融风险司法防范预警机制,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六是借机借力借势,共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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