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金〔2020〕68号
各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问题,引导南阳市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改进服务方式,加大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做好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自主创新的生力军、财富涌流的新亮点、稳定就业的主力军。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意义重大。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有利于推进市场竞争,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同时,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对于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大众创新和万众创业具有重要作用。
(二)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支持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是当前全市经济金融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仅对我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激发创新活力、实现富国强民具有积极作用和战略意义,也是现阶段金融机构在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和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优化资产结构、拓展服务对象、提高盈利水平、增强竞争实力、控制经营风险的重要途径和现实选择。
二、精准把握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重点及关键
(三)厘清金融应予重点支持的民营和小微企业标准。制定、出台金融重点支持民营企业的标准,将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征信环保纳税记录良好、就业吸纳能力强、科技创新潜力大、金融支持相对薄弱的民营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集中进行金融支持和政策精准扶持。
(四)实施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由人民银行牵头,按照全市统一标准,精准筛选民营企业做为重点支持对象,实施特别帮扶行动。并通过引导金融机构单列贷款计划、加强台账管理、开展财务辅导和金融知识培训、加强贷款对口支持、合理进行贷款定价、探索“信贷+信用”普惠金融支持模式等措施,加快建立稳定、紧密、良性互动的银企关系,着力打通金融活水流向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创新全面提升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水平
(五)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民营经济金融服务体系。各国有商业银行要切实转变观念,调整方向,把民营经济放在重要地位,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调整、完善对分支机构的授权、授信,授予县(区)基层行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以及低风险业务的审批权,就地解决民营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结合本行实际,在民营经济主体中筛选和培育优良客户,为民营经济主体提供全面的信贷服务。各地方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要发挥贴近民营的优势,坚定服务民营的方针,进一步做深、做实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六)加强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层次,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知识产权、仓单、存货等抵质押融资业务。推进金融科技化服务,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改造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
(七)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引导核心民营企业打通业务关键环节,支持通过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在线融资业务。要积极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供应链融资服务,不断探索供应链金融场景,通过多方合作、线上运作的方式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效率。
(八)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民营企业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进一步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大中型商业银行原则上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不低于50个基点。合理管控民营企业贷款的内部筹资成本。中小银行要积极推行民营企业贷款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提升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业务的积极性。
(九)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各金融机构要提升民营企业信贷在分支行和领导班子的考核权重。要降低民营企业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考核权重。要完善具备可操作性、符合民营企业授信特点的内部尽职免责制度,如无明显证据表明失职的均认定为尽职,切实将免责政策落到实处。
(十)主动开展信息披露。鼓励金融机构在年度报告中主动披露本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包括机构网点建设、信贷投放、客户数量、贷款平均利率水平等基本信息,作为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搭建有助于提高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水平的融资环境
(十一)加大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加大各类再贷款再贴现投放力度,主动申请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优先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向民营和小微企业投放贷款。加强贷款利率管理,获得再贷款支持的金融机构,既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同时也要将央行再贷款优惠利率政策切实传导至民营企业,降低其综合融资成本。创新开通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直通车”,加大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受理频次和规模,简化再贴现审批流程,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审批时间缩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加大对两个创新工具的运用,切实提升金融机构向民营小微企业投放信用贷款、办理延期还本贷款的积极性。
(十二)拓宽民营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在强化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查进度,放宽发行条件,引导金融机构学习其它机构的成功经验,积极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双创金融债券,积极培育和保荐各类民营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
(十三)加快推进信用及支付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推进进程,不断完善系统信息,开展信用培植、延伸金融服务、增进企业信用,提高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加强支付体系建设,提高支付服务、支付产品与民营企业需求的适配度,增强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与供应链融资等产品创新与民营企业的结合度,提高支付清算服务效率。
(十四)优化外汇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外汇管理及服务方式转变,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等方式引进利用外资和开展境外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集团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上市民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支持规范有序的发展远期结售汇以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外汇业务,提高民营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融资的便利化水平。
五、搞好宣传引导,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举措有效落实
(十五)建立典型案例库。深入挖掘全市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典型案例,特别是体现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采取“一企一策”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几家抬”等方面案例,建立区域性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典型案例库。对典型案例库中可复制可推广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要加强总结宣传。
(十六)深入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建立互动协调机制,通过市县联动,政银企三方联手,融资性担保机构多方参与,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优势民营企业、优质民营项目。强化融资对接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定期对信贷落实情况、企业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进行信息反馈和统计分析,推动政银企对接取得实效。
(十七)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借助分析会、对接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强各相关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组织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针对民营企业的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做好金融服务咨询和业务辅导,消除信息不对称,并使更多的民营企业提升金融素养、增强信用意识,成为合格的金融市场主体,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应用创造良好条件。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等工作,完善监测、评估、考核等事项,并通过搭建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地方商会、中介机构等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协调会商平台,形成政企互动、银企共赢的工作格局,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开创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