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办;负责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六)负责全市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进行目标绩效考核。
(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值班工作。
(十)负责市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审批等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有关金融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金融相关工作。
(十三)建立健全全市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和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应对、处置等工作机制;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宛分支机构,营造健康优质、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十四)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化解大型企业、上市企业等金融风险;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十五)做好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督促、落实;配合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防范处置有关工作。
(十六)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7类机构”的日常监管,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4类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和非公金融企业党建工作。
(十七)统一管理南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综合一科、综合二科、文档科、政策法规科、市政府总值班室、督查科、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信息科、政务公开办公室、一科(市长办公室)、二科、三科、四科、五科、六科、七科、八科、京宛合作科(临时)、行政复议应诉一科、行政复议应诉二科、金融一科、金融二科、金融三科、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金融综合服务科、人事教育科、信访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