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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拟定全市侨务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联系华侨、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
·承办市级和县级领导干部以开展华侨、华人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出访审核报批工作;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工作;在对台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
·调查研究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受理和监督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捐赠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的扶贫救济工作。
·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我市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回国安置工作和港澳同胞回我市定居及其在内地的眷属工作。
·承办市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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