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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结合协调、指导全市的农村经济工作。
·对市直农口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的农村经济工作实行综合协调和服务。
·负责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规划、区域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支柱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村政策和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农村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我市农综开发和扶贫开发的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研究拟定全市农综开发和扶贫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和利用世行贷款灌溉农业项目。
·负责扶贫开发和山区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负责东大岗地区开发工作。
·负责全市小康村建设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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