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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财政局

   

地址: 南阳市张衡路396号
电话: 6237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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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拟定全市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市政府债务的谈判与磋商,并草签有关协议。
·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市级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申报工作。
·根据市级预算安排,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管理意见;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监督和管理,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管理监督公物拍卖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和使用。
·贯彻执行农业税收政策,负责全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探索国家财源建设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拟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管理市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
·拟定和执行国家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管理我市的政府债务和以政府名义担保的国外贷款、财政转贷的国外借款,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并负责贷款协定签订后项目的资金、财务、债务管理及还本付息、付费工作,监督项目建设和效益成果。
·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政策,参与制订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监督市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参与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定并监督执行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核查工作。
·监督管理市本级政府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审批地方金融机构财务计划、决算,审核地方金融企业费用指标。
·制定全市财政、会计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会计人才培训。
·负责财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财政宣传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保卫、信访和机关财务、行政管理等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职工考勤、纪律、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系统干部培训,指导财会培训学校的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

·综合科
  研究全市财政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拟定财政综合平衡方案建议;参与涉及财政的各项改革工作;负责国有土地收入征管;负责政策性住房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汇总公布预算外资金收入项目,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审批、管理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调控,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相关的政府基金;负责综合性的财政统计和分析工作。

·预算科
  拟定市对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拟定财政综合平衡方案建议;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汇总地方财政预算;审批市级部门预算;负责全市罚没收入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市对县市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建设;承担市人大有关委员会的联络事宜。

·国库科
  贯彻落实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市级部门决算,编制市级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银行开户;负责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行政政法科
  负责全市行政、政法部门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教科文科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济建设科
  负责发展计划、经贸、建设、交通等部门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调财政投资项目安排;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指导政府投资的基建招投标标底和工程预(结)算的审查工作;协调财政投资基建项目的评审工作。

·农业科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拟定财务管理办法,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监督支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社会保障科
  负责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拟定财务管理办法,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与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企业科
  负责国有企业(金融贸易企业除外)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拟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草案;参与我市产业政策的研究工作;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交国有资产收益;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贯彻执行境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为有关部门分配市级企业下岗职工补助资金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

·金融贸易科
  负责粮食、供销等部门、单位和行业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拟定商业、粮食、物资、供销社企业和地方银行、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市级重要商品储备、轮换的补贴拨付。

·债务科
  统一管理市政府对外债务和债权;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的申报等工作,并负责贷款收缴与偿还;指导政府国外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

·会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令、规章和制度,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

·统计评价科(南阳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贯彻国家公共资源统计评价、分析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贯彻清产核资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全市城镇集体资产的管理。

·政府采购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监管政府采购资金;编制市级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政府采购运作程序;收集、发布和统计、上报政府采购信息;审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确定并调整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范围的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中的质疑和仲裁工作,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贯彻落实控购政策;负责对全市党政机关小汽车的定编管理;指导政府采购工作。

·税政与条法科
  负责税源调查工作;审查办理税款退付工作;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办理有关国家赔偿事宜。

·财税监督检查科(挂南阳市财税监督检查局牌子)
  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财税稽查的政策和制度;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检查处理违反税收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和案件;负责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财政系统党纪检查和政纪监察工作,处理涉及党纪、政纪的信访案(事)件。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