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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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馆)主要职能

  南阳市档案局(馆)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市级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等职能。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拟定档案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负责全市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全市档案业务工作;指导市档案学会工作。
   (二)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市级历史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和市直机关的重要现行档案及有关资料;负责收集散存在市外的档案资料及与南阳有关的史料;负责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
   (三)组织、指导全市档案理论研究工作,推广档案科研成果;制定档案工作标准化、现代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制定全市档案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档案馆库的规划、修建和改造工作;协调、指导市属各类档案馆档案资料的接收范围。
   (六)组织全市档案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档案外事活动及对外交流。
   (七)制定全市档案馆网络布局规划,指导全市档案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负责档案信息网络建设。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办公室
  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统计、分析,提出贯彻党和国家档案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建议;研究拟定全市档案事业长期、中期、年度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机关文秘、财务、机要、信息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人事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项工作。
  联系电话:(0377)63398558
法规教育科
  负责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调研工作;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档案执法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应诉的具体工作;受理和查处违犯《档案法》的行政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违犯《档案法》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市档案宣传工作;负责市档案学会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77)63398519
业务指导科
  负责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档案工作及相关的业务监督和指导;负责拟定全市档案馆网络的布局、规划、建设和档案馆工作规划、计划、业务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审查各级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办法和控制范围,协调市直各专业主管部门抓好本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7)63398528
保管利用科
  负责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科学整理和协调全市档案、资料的整理、目录编制和向省报送档案资料目录工作;依法执行档案馆收集范围外的档案、资料的寄存、代管任务;依法向社会开放应开放的档案;负责规划、实施馆藏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建设及对外提供利用工作;负责档案史料陈列展览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办理馆际(含国际)间档案、资料的交流。
  联系电话:(0377)63398516
征集编研科
  负责市档案馆收集范围内、外的档案接收、档案资料的寄存、代管、征集工作;购置与馆藏档案有关的图书、报刊、资料;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研究、档案史料的考证、编辑、出版工作;承担市档案局(馆)编史修志工作;负责《南阳大事记》编纂工作。
联系电话:(0377)63398578
南阳市档案保护技术中心
  市档案保护技术中心是隶属于南阳市档案局(馆)的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档案资料的消毒、防虫、防霉、防褪变、阻燃祛酸和档案库房温湿度控制及重要档案的抢救、复制、修裱等保护技术的指导与咨询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科学技术研究的管理、省以上科研成果的审查推荐工作和市级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负责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的研究、运用、推广、咨询工作。
  联系电话:(0377)6339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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