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黑社会通风报信公安副局长被判刑

     2000年14月3日,  广西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树春,因向黑社会团伙成员通风报信,导致警方抓捕计划落空而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现年58岁的林树春,曾有过一段清清白白且令人羡慕的历史:他1962年参军,1968年到公安部门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专职保密员、派出所副所长、副指导员、所长,1990任百色市公安局副局长,1998年任督导员。这样一位有着30年公安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是如何沦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阶下囚呢?

    事情得从震惊一时的澳门抢劫案说起。

    1991年至1994年期间,百色市黑帮成员陆声雄、潘剑锋、丁旭、陆忠灵等人在澳门黑帮成员的配合下,持手枪、冲锋枪、手榴弹等武器,先后对澳门  水商业银行、澳门葡京赌场、凯悦酒店赌场实施三次抢劫,共劫得港币、筹码等价值数千万元。劫匪们分赃后很快逃回百色。潘剑锋等人为安全计,有意识地以金钱开路,拉拢百色市的公安干警。时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林树春自然成为他们下功夫结交的人物。林树春虽然明知潘剑锋等人并非善类,但因其出手大方,便也乐意与他们交往。

    1994年8月, 珠海公安局经过多方侦察后确认澳门抢劫案为百色黑帮所为,遂派员到百色捕获了曾参加抢劫的陆声雄、廖日青二人。已成惊弓之鸟的潘剑锋意识到陆声雄等人被押到珠海后一定会供出自己及其他同伙,便找到林树春,提出:“如果珠海市公安再到百色时,你要及时通知我”。林树春满口答应。

    同年10月,珠海市公安再次派干警秘密来到百色市公安局,要求协助抓捕潘剑锋及其同伙。林树春虽然没有参加研究抓捕计划的会议,但他还是察觉到珠海警方的到来与潘剑锋等人有关,便立即与潘剑锋联系,将珠海警方来人一事告诉潘。潘剑锋得知消息后,又转告其同伙,并和丁旭、黄杰、陆忠灵等人一起外逃,致使公安机关的抓捕行动落空,潘剑锋等人直到1999年才落网。

    潘剑锋在暂时逃脱公安机关抓捕后,告诉丁旭等人:“这次是林副局长报信,我们才得以逃命,过后一定要报答他。”此后,潘等人筹了8000元钱,分几次送给了林树春,林都悉数笑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百色黑社会团伙成员的落网,林树春浮出水面,被押上了审判台。

    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量后认为:林树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向犯罪嫌疑人泄露国家秘密,导致公安机关侦控的6 名犯罪嫌疑人逃跑,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摘自2001《保密工作》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