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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严禁借机涨价和哄抬物价
  发布时间:2010-02-08  来源:南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共计: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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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将严格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2月5日,在全市2010年春节期间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上,市交通运输、宾馆餐饮、旅行社、旅游景点、商场量贩等行业经营者代表郑重承诺。

  据悉,市物价局已抽调执法人员对各行业、各市场进行不间断巡查和检查,对借节日之机乱涨价、乱收费、搞价格欺诈的行为将及时、严肃处理,最高处罚将达100万元。价格举报中心将在春节期间指定专人24小时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

  对于各商场、量贩,物价部门将严查经营者虚构原价打折、买一送一、跳楼处理等价格欺诈行为,若发现违法者,一经查实,起罚10万元。

  在旅游景点内,经营者不得将门票与观光车、缆车捆绑销售,景区(园)内厕所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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