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政务专题 >
公示公告
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我市全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按照省人防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定于2007年9月15日上午9:30在全市进行一次防空警报试鸣。
防空警报信号分为: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循环180秒。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循环180秒。
3.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
请城区广大市民注意收听,辨别信号,并在收到试鸣信号后坚持正常工作、生产、生活,保持社会稳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