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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我市全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按照省人防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定于2007年9月15日上午9:30在全市进行一次防空警报试鸣。

  防空警报信号分为: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循环180秒。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循环180秒。

  3.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

  请城区广大市民注意收听,辨别信号,并在收到试鸣信号后坚持正常工作、生产、生活,保持社会稳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