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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何新华——以民生的不断改善促进和谐

  
  “‘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对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来讲,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推动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工作,解决就业难、看病难等群众利益攸关的问题,以民生的不断改善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何新华说,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系统45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均提前两个月完成。至10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劳动就业12.77万人,提前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99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380万元;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04万人;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7.17亿元;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及时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已为21万中小学生和城镇居民办理了登记参保手续。

  针对十七大报告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何新华表示,我市将从三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好与老百姓贴得最近的问题:

  一是以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和消除“零就业家庭”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就业,努力保持我市就业局势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降低门槛,提高额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适时监控,确保出现一户,消除一户,巩固一户。

  二是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为重点,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把社会保险征缴清欠工作当做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力措施,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同时,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 做好失业人员的接收登记和待遇审核发放工作,发挥好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双重功能。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完善政策,确保2009年实现全覆盖。

  三是以打击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平安计划”、“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