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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暑期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索引号:  N0020-0202-2010-20054-00223-08     文号:  教基[2010]142号     阅读次数:  183

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暑期是溺水、食物中毒、洪涝、雷电等事故和灾害的多发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此要高度重视。2010年暑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市暑期学校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各县区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对学生的暑期安全防范教育,要结合暑期的特点,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游泳安全、旅游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做到: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外出旅游要有家长带领,不去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证照不全的隐患车辆,横穿马路时要注意避让来往车辆。此外,还应加强对学生进行防食物中毒、防传染性疾病、防不法侵害以及防雷电、洪涝等灾害的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知识。二是加强对教师的安全培训,切实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10年暑期着重加强对班主任的安全培训,对班主任进行各种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理、责任风险规避、法律知识的培训。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完成对高中班主任和初中、小学班主任的培训。

    二、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的联系,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工作。通过印发“致家长公开信”、走访家庭、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暑假期间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与监管。特别是暑假期间,不要让学生在无家长陪同的情况下单独或学生结伴游泳或玩水,或从事其它危险活动,防止溺水等事故发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社区()或有关部门在河边、湖边、水塘边、水库边或其它公共水域旁边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安排监督管理员,确保学生安全。

    三、加强突发性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夏季易发生洪水、雷电、山体滑坡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各县区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灾部署工作,一旦出现灾害性天气要迅速启动防灾预案,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各县区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加强对危旧房屋、围墙、厕所和其它建筑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提前处置各种隐患。

    四、严格执行中小学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区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暑假期间学生安全作为重要职责,分解细化具体任务,健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层层抓落实。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未经当地教育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夏令营活动或组织教师外出旅游。

    五、认真做好假日值班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暑假期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件)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并及时上报处理进展情况。凡隐瞒不报、漏报、缓报的,要视情节轻重和事故后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00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 安全 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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