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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8.0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N0001-1303-2010-03012-00095-18     文号:  宛政文〔2010〕12号     阅读次数:  3371


“8·05”南召县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

  《南召县“8·0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

  三、责成南召县、内乡县人民政府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事故调查报告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送达并负责督促落实。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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