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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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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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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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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九、二十条。
二、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踏看、会审、签发、报省厅。
三、申报材料:
一、文字材料:1.《建设用地呈报说明》;2.一书二方案;3.补充耕地协议。二、图件材料:1.勘测定界图和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关部分复印件;拟占用土地1:1万分幅现状图;3.补充耕地位置图。三、其他:南阳市规划控制区建设项目加附用地申请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复或其他批复文件、城市规划许可证。
四、审批时限:
1、法定时限:20日 2、承诺时限:20日
五、收费标准:无
六、许可形式:文件
七、项目办理形式(六件):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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