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服务市民 >
气象服务 |
|
气象服务 |
|
| |
|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
|
|
一、审批依据:国务院412号令、《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河南省气象条例》第三十条和《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二、办事程序:1、至少提前5日或3日提出申请;2、审查后决定是否允许施放。
三、申报材料:1、填写《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2、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四、审批时限:1、法定时限:20日 2、承诺时限:即办
五、收费标准:无
六、许可形式:文件
单位: 南阳市气象局
电话: 63239702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