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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刊订阅
报刊订阅是报刊发行的基本方式之一。报刊订阅执行定期预定预收制度。
市县局邮政局,邮政支局、邮政所均办理报刊订阅业务,营业厅常年设立收订窗口,办理日常报刊订阅业务。
除采取窗口收订、上门收订、报刊发行站(员)收订三种方式外,邮政企业可根据需要委托其它杜会单位或个人代办收订报刊。
报刊订期。市县邮政局根据读者要求,随时办理报刊整订、破订或会议报。
一、报刊整订
报纸按月整订:杂志中周刊、旬刊、半月刊、月刊按季;双月刊、季刊、半年刊按半年整订;年刊和不定期刊按年收订。长期订阅,年底截止。
二、报刊破订
1、对于错过签订期的订户,邮政局所应随时办理报刊破订。
2、破订从来得及要数的当期起接受订阅。
3、报纸可以破月订阅,月底截止:杂志中的周刊、旬刊、半月刊可以破月订阅,月刊可以破季订阅,季底截止;双月刊、季刊可破半年订阅,半年底截止。
4、会议等特殊需求的报纸可以中途止订。
5 、报纸出版地邮局对本地出版(含分地发行)的日报、周六报、周五报应做到次日起订。
报刊费的计算
整订报刊按整订价(月价、季价、半年价、全年价)计收订费。破订报刊按张册数乘以单价(破订价)计收订费。
集订分送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报刊社为订户集中办理订阅某一种报刊,并向邮政部门提供订户详细名址和订阅报刊款,集中办理订阅手续,邮政部门将报刊分送到指定订户。
一、在市县局内办理集订分送,由市县局统一要数后,将订户数据资料及时发送到相关投递局。
二、在全省范围内办理的集订分送,由省局负责将订户数据、订户详细名址及订阅报刊款及时分送到省内相关订销局。
三、在全国范围内办理集订分送,由接办局分别与各省联系后,由各省局负责办理。
四、为保证集订分送报刊的妥投,投递部门在首次投递时,要向分送订户提供投递清单。
查询与补偿
邮政局应认真及时处理订户查询,给用户明确答复。
一、订户查询应出示报刊订阅费收据,发行站订阅由发行站查询。电话查询要提供订户本人的姓名和所订报刊名称及报刊费收据的号码,以便查询。
二、报纸当日上午查询,当回答复;下午查询,最迟次日上午答复。杂志查询,最迟2日内答复。
订户订阅报刊及名址属商业资料,邮政局应替用户保守秘密,不接受与订阅无关的查询。
订户预定的报刊经查明邮政局确未投送的,邮政局所应查明责任,负责赔偿。本埠报刊短缺应在3日内补送,无报刊可补的,在15日内按照定价退款。外埠报刊应在15日内补偿。但由于自然灾害或人力所能防范的事故,以致报刊损毁时,邮政局不负补偿责任。
(2)邮政特快专递-
是邮政实物传递业务中速度最快的一项新业务。由全球邮政共同创办,万国邮政联盟将其纳入世界邮政的业务范围,使用统一的名称(英文名称是Express
Mail Service,"特别邮件服务",简称"EMS")业务徽标。目前已形成庞大的全球速递服务网络,通达国际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2000多个大中城市。全省131个地、市、县邮政局已全部开办此项业务,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速递业务特服电话
"185" (办理上门揽收服务、业务咨询、查询、投诉及索赔等综合性服务)。
特点是:"特、快、专"
特-采取特殊的内部生产组织形式,提供上门揽收服务,坚持"特快特办"的服务原则。
快-是邮政速递业务的最显著特点。采用最快的运输工具,选用最佳的路由组织实物传递。国内各大城市之间互寄速递邮件一般2-3天可寄达;国际速递邮件一般只需要3-5天。
专-专人收寄,专门机构处理,专人、专车投递上门。实行"桌对桌,门对门"的特殊服务。
收寄范围-
各类信函、文件资料、金融帐单、结算凭证、合同、图纸、提货单、通知书、法院传票、电信帐单、请柬、稿件、证明、纳税申报资料、身份证资料及身份证寄递、邮票寄送、机票(火车票)、各种广告专送等信息传递,以及法律、业务处理规则规定的禁、限寄范围以外的各类货物、货样、礼品、和"名、优、土、特"产品的邮寄等,均可作为特快专递邮件寄递。
付费方式-交付现金和记帐两种方式。
收寄服务方式-特快专递邮件按给据邮件收寄。有三种收寄方式。一是营业窗口交寄:寄件人到就近邮局办理寄递手续。二是到户揽收:邮政服务人员到寄件人处上门收取邮件的一种优质服务。三是设置代办点:在使用特快专递业务较多的单位,邮政为方便用户而在该单位设置代办点,用户可就地交递。
时限、查询:"11185",目前,全省各地市均已开通特快专递"11185"特服专号。
时限-时限是邮政速递业务的生命,是体现为社会缩短空间、节约时间,体现?quot;迅速"和"方便"的服务质量标准上,以"无限"和"全优"服务于用户。
查询-与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联网。实行对国际、国内邮件进行跟踪查询。对邮件传递过程中的各内部环节进行信息录入,通过数据中心进行网上交换,大大提高EMS邮件的查询速度,给用户提供了满意的售后服务,及时反馈邮件传递及投递信息。
"11185"-特服专号服务:是为用户提供更方便、更优质的服务。邮政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统一设立11185电话特服专号,不仅满足用户上门揽收服务要求,还为用户提供EMS查询服务,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处理邮件查询、投递、索赔等,是为社会打开的一扇了解EMS的窗口,架起一座邮政EMS与社会相互沟通的桥梁。
特快专递礼仪--
邮政速递礼仪服务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们对高层次精神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当您想把鲜花、蛋糕、礼品、礼金、贺卡、请柬等温馨的祝福、高雅的追求和特别的惊喜送给亲朋好友时,邮政速递可为您代购礼品或将你选定的礼品准时投给你指定的亲朋好友。她是您"传递爱心的天使,联系情谊的枢纽。"全省各级速递部门均办理此项业务,只要拨通"185"速递部门将派专人上门服务。
同城速递--主要有:各类礼仪专送服务(速递新娘 、鲜花、贺卡、请柬、礼品、礼金等);速递代办服务(代缴水、电、气等费用,代送电信话费帐单,装、移电话通知单,银行票据,法院传票,代送各类广告信息,代送新定邮票、邮品,代定代送机票、火车票,代收货款,欠款催缴,代购代寄各?quot;名、优、土、特"产品,代接代送儿童,电视购物专送寄递,同城货物配送等等);特快专送服务(各类会议通知,入学通知书,毕业证书寄送,公文寄送递,汇款专送等等)。
特快送款--为加快您对资金周转和资金传递的需要以及亲人对资金的急需,1999年1月1日我省速递部门开办了省内特快送款业务,安全、快捷的服务替您解除后顾之忧。资费标准按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河南省邮政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豫计收费〔2001〕1168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即500元(含500元)以下每次按送款额1%收取;500元-1000元(含1000元)同城每次收取6元,非同城每次收取10元;1000元以上同城每次收取12元,非同城每次收取20元。此项业务坚持用户自愿原则。
特快专递寄递身份证快证--为方便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缩短制证、取证周期,节省办证往返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经省公安厅、省邮政局双方协商,决定自2001年4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利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递居民身份证快证业务。
寄递范围:凡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的公民,均可按照自愿的原则,使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制证手续制作居民身份证。
资费及时限要求: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时需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邮政特快专递资费标准交纳往返邮费,自邮寄制证手续收到制成的居民身份证,往返最大时限不超过15天,节假日顺延。
特快专递寄递法院传票及法律文书--为充分利用邮政社会服务职能和网络优势,满足人民法院对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快捷、安全寄递的需要,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经费,缩短办案周期,促进公正执法。全省各级邮政特快专递部门已全面开办特快专递寄递法院传票及法律文书业务。
寄递范围:法院传票、法院判决、裁定书通知书、送达回执、等法律文书,均可使用特快专递邮寄。
资费标准:办理寄递法院传票业务时需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邮政特快专递资费标准收取邮费。
特快专递寄递工商执法文书及回执--为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中各种执法文书及时送达和回执件的有效返回,促进公正执法,实现全省各种工商行政执法文书的安全、快捷、方便传递。
寄递范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邮寄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通知书、送达回执等工商行政执法文书,均可使用特快专递邮件寄递。
资费标准:办理寄递工商执法文书及回执业务时需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邮政特快专递资费标准收取邮费。
特快专递邮寄纳税申报--同城或异地纳税人办理纳税串报手续时,可以足不出户利用邮政特快专递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充分享受邮政特快专递上门帮你办理纳税申报服务。既可帮你节省时间,提高纳税效率;又可减轻税务机关窗口办税压力。特快专递邮寄纳税申报已成为国内、国际纳税申报发展的新趋势。
寄递范围: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均可按照自愿的原则,使用特快专递邮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它纳税资料。邮寄邮寄纳税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资费标准:特快专递邮寄纳税申报业务实行按件收费,每件资费标准12元。
时限要求:上午交寄,下午送达;下午交寄,次日上午送达。
电子信函-是邮政特快专递与现代电信传输技术结合的一项新型邮政速递业务。它综合了邮政服务网点普及和电信传输方式迅速的特点,为社会各界中外用户提供的一种方便、传递迅速、准确安全、服务周到、经济高效的现代化通信方式。她的交寄和投递均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服务方式,中间运递过程被高速电子信息传输所取代,全程时限仅需几个小时。全省131个市、地、县邮政局部分邮政营业网点均办理电子信函业务。
开办范围:全省18个市局和113个县局。有条件的农村乡镇也可开办。
资费标准:按照国家邮政局颁布的电子信函资费标准收取现金。基本资费:每页8元。要求按址投递时,每件加收投交费4元。对用户提供收件人传真机号码的,可直接发送,免收投递费。
特快专递寄递入境人员体检物品及证明--是指为方便出入境人员办理体检,缩短领取体检物品及证明时间,节省往返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适用范围:凡需办理出入境体检人员,均可按照自愿的原则,使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出入境人员体检物品及证明。
资费标准:办理寄递寄递入境人员体检物品及证明业务时需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邮政特快专递资费标准收取邮费。
银行票据区域交换--为方便银行电子清算网络的金融网点之间,相互交换票据,满足金融系统对票据邮件的时限及安全要求而开办的一项业务。
业务范围:工商银行各级机构需要利用邮政特快寄送的事后监督等业务凭证、文件资料等。
资费标准:按照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邮政特快专递资费标准收取。
时限要求:市---市,自收寄之日起,2天内送达;县--县,自收寄之日起,4天内送达;同城互寄的,当日收寄,次日送达。
特快专递送达环保执法文书及回执件--为了解决环境行政执法中各种执法文书及回执件的有效送达,促进公正执法,实现全省各种执法文书传递的安全、快捷、方便,经省环保局、省邮政局双方协商,自2002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开办利用特快专递送达环保执法文书及回执件业务。
适用范围:排污收费缴费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等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均可使用特快专递邮寄。
资费标准:按照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邮政特快专递资费标准收取。
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计生证明--流动人口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为流动人口开展优质服务,邮政速递部门开办了利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计生证明业务。
适用范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证明、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联系单、孕检通知单、罚单等计生证明,均可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使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
资费标准:按照国家邮政局资费标准统一实行按件收费: 省外每件20元。省内每件15元,同城每件12元。
时限要求:寄往省内、外的计生证明特快专递邮件,全程最大时限不超过4天。
特快专递邮寄统计报表资料--为实现统计报表资料传递的安全、快捷、方便,解决统计报表资料传递过程中易丢失、传递速度慢以及一些单位和企业因派人专送报表资料费用过高等问题而开办的一项新业务。
适用范围:各级统计局(含各级农村调查队、城市调查队、企业调查队等,下同)、各基层统计单位,均可按照自愿的原则利用邮政特快专递在全省范围内下发、互寄或上报统计报表、统计资料、执法通知单等。
资费标准:按照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邮政特快专递资费标准收取。
特快专递寄递高考录取通知书-- 为提高我省高考录取通知书及录取院校学生档案传递速度,确保迅速、准确、及时、安全送达,全省范围已开办了特快专递寄递高考录取通知书业务。
寄递范围:全省达、中专高考录取通知书及录取院校学生档案,均可使用特快专递邮寄。
时限要求:郑州--各省辖市2日内投递完毕;郑州--各县(市)、乡2日内投递完毕;同城当日收寄,次日投递到收件人手中。
特快寄递护照证件-公民在申领出国境证件过程中使用邮政特快专递业务,完成申请资料及出国境证件的送达,并将送达信息反馈公安部门。采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护照工作,能缩短途中运转时间,及时送交收件人。
寄递范围:凡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公民,均可使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出入境申请审批材料和证件。
资费标准:按照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邮政特快专递资费标准收取。
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是综合利用邮政速递现有条件和优势,为适应市场需求,满足社会需要,为邮购公司、电子商务公司、商贸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的快速传递实物、代收货款或其他款项并代为统一结算的一种特殊服务。
零售报刊业务——
零售报刊是传统的报刊发行方式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零售业务异军突起,成为发行市场的一支新军。
近年来,河南邮政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对报刊亭等网点的投入,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和服务半径。从2002年开始,省邮政局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用于报刊亭的建设,目前,全省市地、县已建成邮政报刊亭3000多个,这些设计美观、新颖的报刊亭矗立在城镇的繁华街头,渗透社区、大学校园,不仅美化了城镇环境,提升了城市文化功能,更方便了城镇居民文化消费。
全省邮政实行以省调拨中心为龙头、市县报刊亭为依托的,省对市、市对县的三级调拨配送网络,为加快畅销报刊的上市时间,省邮政局开辟了零售专线邮路,省对市实行了次日递,各级报刊零售部门对报刊亭实行了送配货服务,每天2-3个频次,保证将每天到货的报刊送到报刊亭。各级零售部门对报刊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集中进货,分散销售,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运营效率和效益。
——邮政音像业务——
随着国家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力度的加大,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了对音像、图书市场的管理和建设,提出了重点扶持包括中国邮政在内的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成为图书音像发行的主渠道,扶优扶强、壮大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总体战略。河南省邮政企业以其品牌、网络优势和信誉,率先取得了音像批发和全省连锁经营的资质,邮政系统成为省文化厅指定的全省唯一一家音像连锁经营的单位。
目前,全省已建成以省邮政音像配送中心为龙头,市地分店和门店为支撑的连锁、加盟经营模式,全省已经发展直营连锁店、加盟连锁店50家。
省邮政音像配送中心已经与20多家音像出版单位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往来,经营少儿类、歌曲、戏曲、故事片、百科等录音带、CD、VCD、DVD及电子图书等,品种已达10000余种,邮政积极捍卫“打击盗版,弘扬正版”,不断为顾客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为社会提供丰富多彩的正版音像制品。
通过省邮政音像配送中心在全省邮政系统销售的电子图书《家庭电子藏书》(10张电脑光盘),以其大容量、低价格(浓缩了3900册图书,相当于地市级图书馆,定价298元)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在我省率先突破3万册,开辟了邮政部门经营电子图书的新路子。
邮政部门有着多年经营报刊的经验,也同样能够经营好图书。邮政部门经营图书的理念是:不求大、求全,而求精,多方满足。从创品牌入手,以少儿类、大中小学教辅类、工具书为主,以邮政的报刊零售网络和投递网络为支撑,对读者实行送货上门。
(3)集邮业务
伴随着邮票的诞生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集邮,迄今已有一个半世纪的历史。集邮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它超越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地域等条件的局限,已成为世界性的群众文化活动,风行各国,长不盛衰。目前,全世界约有1亿以上的人爱好集邮。
现在,我国的集邮队伍空前壮大,集邮活动蓬勃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集邮爱好者已达1500万之多,在册的集邮协会会员有420万多人。集邮已在社会文化生活中产生越来越广泛的影响,对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邮票自诞生以来,就是一种深受欢迎的收藏品和艺术品。邮票素有"国家名片"之称和微型"百科全书"的美誉。通过集邮可以开阔视野,了解历史,增长知识,陶冶情操。
邮票的种类很多,主要有:普通邮票、纪念邮票、特种邮票、航空邮票、欠资邮票和附捐邮票等。
服务宗旨:千方百计为客户 真情尽在集邮中
服务承诺:正品交易,严守信誉。以我们真诚的服务,赢得您最大的满意。
(4)邮政储蓄机构
是经国务院批准开办的合法金融机构,以普遍服务为根本,坚持“人民邮政为人民”的宗旨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不断加大科技投入,立足服务大众。
邮政储蓄网点遍布城乡各地,接触面广,营业时间长,节假日照常营业,高效、安全、可靠的优质服务是您无可比拟的选择伙伴。
邮政储蓄具有业务种类多、范围广、服务功能齐全等特点,为您提供定期、活期、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活期异地存取款等业务。全国31个省,2000多个市、县,30000多个网点均实现了异地实时通存通兑,邮政储蓄绿卡可以在全国联网ATM机上办理异地业务,实行“一户一折一卡”通用制,卡、折可分离使用。邮政储蓄服务功能齐全,可办理代发工资、代发养老金、代缴水、电费、代缴电话费等金融业务,并代理国债发行和兑付业务,可为您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收、送款等业务。
邮政绿卡:
1、卡的申请
邮政储蓄卡向城乡居民个人发行。凡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活期储蓄帐户且帐户余额不低于10元的城乡的居民,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使用邮政储蓄绿卡。
2、异地存取
储户持邮政储蓄卡可在全国邮政储蓄联网网点和ATM上办理异地存取款业务。目前办理省内同一地区跨市县存、取款交易免收手续费;办理省内跨地区存、取款业务按支取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每笔最低收费标准为2元,存款每笔最高收费10元,取款每笔最高收费20元;办理跨省异地存、取款业务按支取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每笔最低收费标准为2元,存款每笔最高收费20元,取款每笔最高收费50元。
3、跨行业务
邮政储蓄ATM机或自助银行可受理任何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绿卡可在全国任一台带有“银联”标识的ATM机上使用。
4、转帐业务
在邮政储蓄联网网点和ATM上,可办理系统内“现金--账户”或“账户--账户”转账业务,异地转账手续费率为转账金额的0.5%,单笔最低金额为2元,最高金额为50元。
5、办理挂失
邮政储蓄卡遗失后,储户可在任一邮政储蓄联网网点申请挂失。在开户局(同城)办理临时挂失,有效期5天;跨市县异地临时挂失有效期20天。在有效期内,储户须到开户局办理正式挂失手续。之后,即可申请领取新卡,原存折可继续使用。若活期存折丢失,可办理存折挂失。
6、持卡消费:持邮政储蓄绿卡可在银联卡POS特约商户实现POS消费。
7、查询密码:持卡人可在ATM上查询个人帐户的相关内容,并可更改密码。
8、中间业务:邮政储蓄机构受持卡人委托,可从其指定的绿卡帐户扣缴电信、水电费等,持卡人亦可自行缴纳。
各单位或社保部门定期将职工工资(养老金)转入职工的绿卡帐户,持卡人可随时在全省绿卡联网的任何一个网点或ATM上取款。
(5)邮政信函业务
邮政邮资明信片是人们日常习惯使用的一种通信方式,它带有邮资、投寄方便、图案多样、设计精美,深受广大用户和集邮爱好者的喜爱。利用邮资明信片为载体开发出来的普通邮资广告明信片是中国邮政的新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颖的广告宣传媒体。
中国邮政邮资广告明信片分为两种:企业拜年卡、普通邮资广告明信片。两者的相同之处是可做企业广告带邮资不同之处是:企业拜年卡可兑奖发行时间为新年前后时效性较强。普通邮资广告明信片则可根据客户需要随时发行形式多样但不可兑奖。
广告性是邮资广告明信片的最大特色中国邮政广告明信片不仅可以展示企业形象理念展现个人风采、作品;也可广泛被政府部门企业用于信息调查.质量反馈等经济活动还可用于旅游景点门票.请柬回函用途广泛新颖别致。
中国邮政邮资广告明信片我们只是介绍了几种功能实际上普通邮资广告明信片拥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和创意空间。驰骋您的想象——-
中邮专送广告X是由邮政局主办的唯一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也是国家邮政部门为适应社会需要而开办的一项新型业务。她依托邮政全程全网点多面广遍及千家万户的优势将工商.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备类信息和需求通过广告邮进手段传递到社会大众手中为扩大产品销路、提高企事业知名度井拓新途径。
《中邮专送广告》发行渠道灵活多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用“1+1的投递方式随报刊投递到户。在市区各大中型批发市场备商场专柜市内街道商业门面采用直投入户。专刊、专版、特刊可按用户需要直投客户指定的相关单位部门区域进行发青投递。
商业信函是利用发育信函方式宣传企业形象、交流经济信息介绍推销产品的一种新兴广告媒体它具有独特的针对性准确性、时效性价格低廉。
各邮政局都拥有国内最详尽的名址信息库可按用户要求打印信封快速印刷广告内容封装过戳和邮寄把您的信息发布到中国邮政服务的角角落落让您享受到现代化邮政的高效和实惠。
(6)代办电信业务
邮政利用其点多、线长、面广遍布城乡的网络资源办理各基础电信运营商电信业务,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通信解决方案。
1.办理电信运营商的放号业务:河南邮政全省2700个营业网点可根据客户需要,为您提供移动、联通、网通、电信运营商各种号源,满足您日益增长通信的需求。
2.代收费业务:河南邮政全省统一联网运作的2000多个邮政储蓄网点和1300多个电子化支局,为您提供代缴各电信运营商的话费、水费、税费、燃气费及各项公共事业性收费等代收费服务,使您享受到邮政“一站式”便民服务。
3.卡品业务:河南邮政全省邮政网点代理销售电信运营商的缴费卡、充值卡和各类IP卡。
(7)11185客户服务中心主要业务
1.邮政业务
特快专递揽收和查询、报刊订阅、集邮、广告商函、鲜花礼仪、物流配送、邮政编码查询、邮政业务咨询、投诉受理等
2.票务业务。
票务业务是邮政通过11185客户服务中心、183邮政电子商务网络、电子化支局等渠道资源,采用灵活多样的支付手段,提供个性化的配送服务,向客户提供具有邮政特色的快捷、方便的票务订送服务。目前已开办的票务业务有航空票务业务、演出票等邮政订送业务。“想飞就拨11185”已成为邮政集团客户和个人客户理想的选择。
3.座席外包(代理中小企业客户服务中心)
11185交换平台具备电话接入排队、电话转移、客户信息分析、客户关系管理等功能,完全能够作为“企业热线电话”,提供优质的语音服务。
4.电话购物
提供代订、代购、代送、代收和代理服务,包括代送麦当劳、矿泉水、牛奶、蛋糕等。
5.便民服务
提供衣、食、住、行等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便民服务,包括汽车救援、订送快餐等。
6.电话通知
即呼出业务,自动将系统设置项目通知相应客户。它是迅速兴起的对企业具有极高实用价值的新型业务。11185中心可以提供人工和自动两种服务方式,确保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到每一位客户。
7.电话市场调查
自动拨通用户进行调查,可以精确统计出调查呼通率、调查题供选答案的回答次数等,调查面广,结果可靠。
(8)电子商务业务
邮政短信业务是邮政电子商务业务的表性业务。邮政短信业务是依托邮政行业内部业务资源,根据用户的需求,把邮政各专业,特别是邮政储蓄、电子汇兑和速递专业提供的相关信息内容以手机短信方式传递给用户的一项增值业务。我省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开通汇兑、储蓄和速递短信业务。邮政短信平台开办的主要业务有:
1.手机点播类短信业务:储蓄业务资费查询、活期账户余额查询、活期账户明细查询、汇兑资费查询、汇款状态查询、EMS资费查询、EMS状态查询、EMS寄达回音、EMS状态通知;帮助、取消所有定制业务;
2.窗口加办类短信业务:代发工资到账通知(为客户提供账户发生工资到账的通知服务)、活期账户变动通知(为客户提供活期账户余额全部增减变动的通知服务)、汇款回音服务、汇款寄出通知、汇款兑付通知。
短信业务开办范围覆盖移动、联通、电信、网通运营商所有号段,移动、联通服务号码为5185,电信、网通服务号码为95185。
(9)国邮通讯
中国邮政通讯,简称“国邮通讯”,主要经营国内外知名品牌手机以及全面代理各电信运营商电信业务。国邮通讯作为河南省规模最大的通讯终端行业连锁经营国有企业,以“服务至上、品质优先、信誉第一、客户满意”为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目前连锁店已借助于百年邮政信誉和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资源,逐渐覆盖到全省18个省辖市113个县(市)以及农村乡(镇),经营包括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飞利浦、夏新、波导等国内外知名品牌手机上千种。
(10)网上支付
中国邮政支付网关系统是解决网上安全支付问题的交易平台,目前已在全国包括河南在内的29个省市开通。中国邮政网上支付系统采用目前最先进的加密技术,客户在进行网上支付时,所有数据以过加密后在网上传输。通过应用CPCA安全认证体系,为系统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应用环境,更加确保了交易的安全性。
中国邮政支付网关系统为个人消费者和特约商户分别提供服务界面:个人消费者在支付系统的特约网站上购物时,可以在线实时支付货款并获得邮政储蓄网上支付系统反馈的有关支付信息;商户网站注册成为支付网关的特约商户后,可以使用邮政储蓄提供的在线支付功能,支付网关负责商户网上交易资金的清算,并根据商户提供的开户行、帐号等结帐信息将网上消费款项汇总划入商户帐户。支付网关可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帐务信息查询、冲账等功能。
中国邮政西联国际汇款的概念
中国邮政西联国际汇款是中国邮政与美国西方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西联公司)通过友好协商,合作开办的一项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非贸易中小额资金汇划服务的国际个人汇款业务。
通汇国家、网点个数
世界通汇国家 185个、全球网点10万个
汇款到达时限
15分钟(由发汇网点到收汇网点)
(11)南阳邮政服务承诺内容
一、邮政服务窗口公布投诉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首问负责制”,一般投诉3个工作日内答复,重大投诉7个工作日内答复,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投递条件的住宅楼房,自用户办理手续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实现投递。
三、确保省内直辖市(城区)之间互寄的特快专递邮件实现次日递;郑州印刷交邮局发行的日报,南阳市区实现当日递(报社未按时供报及其他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
四、用户订阅的报刊发生短缺,本着“有报补报、无报退款”的原则,本埠报刊3日内补送、15日内退款,外埠报刊15日内补送或退款。
五、自受理用户查询给据邮件之日起,在下列时限内答复:本市、县内互寄的邮件15天;本省内或各省之间互寄的邮件30天(青海、新疆、西藏60天);特快专递邮件省会局之间及省内互寄的为6天,其余为15天。
南阳市邮政局投诉电话:0377—63280000 63209869 11185
昼夜值班电话:63209996
南阳市邮政局长电子信箱:http://www.yzjzxx@126.com
河南省邮政条例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
《河南省邮政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5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附:河南省邮政条例)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5月27日
河南省邮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障邮政通信的安全、畅通,规范邮政服务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邮政用户、邮政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邮政服务、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省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邮政管理工作。
省辖市、县(市)邮政局是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在省邮政管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邮政工作。
第四条 邮政企业承担向社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应当给予必要的政策优惠和扶持。
第五条 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
第六条 用户交寄的邮件、交汇的汇款和邮政储蓄存款受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检查、冻结和扣留。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邮政设施、危害邮件安全和通信畅通的行为。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省邮政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扶持贫困地区的邮政设施建设,适应邮政普遍服务的需要。
邮政企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邮政分支机构;在有条件的村庄,可以设置邮政代办点,承担其委托的邮政业务。
第九条 建设城市新区、商业区、开发区、工矿区、城镇社区或者旧城改造,应当同时规划和设置与之配套的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和邮政设施。邮政设施应当符合邮政行业标准,标示统一的邮政标志。
邮件处理中心、邮政支局(所)等非营利性邮政设施建设所需土地,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其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减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机场和较大的车站、宾馆、旅游景区、学校、工矿企业等,应当在方便群众的地方提供办理邮政业务的场所;邮政企业应当与上述单位协商设置邮政分支机构或者邮政代办点,提供邮政业务服务。
第十一条 新建的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应当设置信报箱(群),所需资金列入工程建设预算。竣工验收时,应当验收上述设施。
已建成的居民楼房、住宅区未设置信报箱(群)的,由产权人负责补建。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邮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服务半径标准,在方便群众的地方设置邮亭、邮政报刊亭、信箱、邮筒等邮政设施,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等费用。
邮政企业应当根据群众需要和本地实际情况,及时提出邮筒的增设方案,报当地市政管理部门审核。市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批复,核定邮筒的设置位置。邮政企业应当自核准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设置。
第十三条 城乡街道、村庄和住宅区,应当标明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迁邮政局(所)。因建设需要确需拆迁的,拆迁人应当与邮政企业协商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保证邮政服务正常进行、方便群众用邮和不降低邮政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就近安置邮政局(所)并承担所需费用。
第三章 服务与保障
第十五条 邮政企业应当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社会服务功能,接受社会和用户的监督。
第十六条 邮政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设置意见箱(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用户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在十日内答复用户。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标示营业时间、业务种类和资费标准,提供邮政编码查询服务。信箱、邮筒应当标明开取时间和频次。
对用户交寄的邮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频次,及时、准确、安全投递。
第十八条 农村的挂号信件、汇款通知单、包裹通知单等给据函件,邮政企业应当按址投递到户;其他邮件可以投递到村邮政代办点,也可以投递到村民委员会设置的邮件接收场所或者指定的邮件代收人。
城镇邮件的投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用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和交汇的汇款,有权在交寄或者交汇之日起一年内持据向收寄、收汇的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查询,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国家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将查询结果通知查询人。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
第二十条 新建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应当在所在地的邮政企业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
用户变更名称、地址,应当通知所在地的邮政企业。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中止提供邮政服务;
(二)拒绝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
(三)擅自变更资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
(四)强迫用户使用某项邮政业务、搭售邮品;
(五)积压邮件、延误传递时限;
(六)私拆、隐匿、毁弃、盗窃邮件;
(七)延付、截留、挪用、冒领、贪污用户款项;
(八)收寄禁寄物品,超限收寄限寄物品;
(九)出借、出租、转让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机动车辆、邮政专用品;
(十)违法提供用户个人信息和使用邮政业务情况;
(十一)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用户交寄邮件,应当符合国家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准寄内容、封装规格、书写格式,正确书写邮政编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信封和符合邮政行业标准的明信片、有效的邮资凭证。对符合条件的交寄邮件,邮政企业不得拒绝收寄。
用户交寄邮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信封、明信片和无效邮资凭证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已经投入信箱、邮筒的,退回寄件人或者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无法退回或者逾期不领的,按无着邮件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用户不得交寄、夹寄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
用户交寄邮件按照规定需要验视内件的,邮政企业应当当面验视。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邮政企业发现交寄、夹寄禁寄物品的,不予寄递,并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及其他单位或者组织应当设置邮件收发室或者指定代收点,确定收发人员。两个以上用户使用同一地址的,可以联合设置收发室。
单位收发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及时传递邮件,并负保密义务,不得延误、私拆、隐匿、毁弃邮件或者撕揭邮票。对给据邮件应当点核签收,对无法转交或者误收的邮件应当及时退还或者通知邮政企业。
单位收发人员由于过错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或者延误而导致寄件人或者收件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规定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运输邮件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喷涂邮政标志色和“中国邮政”标识,其他车辆不得喷涂。运输邮件的专用车辆应当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经核定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业务的专用车辆,在运邮途中,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带有“中国邮政”标识的运邮车辆在运递邮件途中,通过检查站、桥梁和隧道时,有关方面应当优先放行;发生一般违章,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记录后放行,待其完成运递邮件任务后再行处理;发生严重违章或者重大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迅速通知邮政企业,并协助保护邮件安全。
第二十六条 省辖市、县(市)邮政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同一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可以统一办理年检手续,免缴登记、年检费用。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省邮政管理机构依法行使下列管理和监督职权:
(一)对邮政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二)对邮政企业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对邮政市场、集邮市场进行行业管理;
(四)对国家规定的邮政用品用具的生产实行监制;
(五)对违反邮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依法从事邮政专营业务。专营业务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邮政专营业务。
非邮政企业从事邮政专营业务范围内的国内信函速递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业务的,应当签订委托代办合同,执行有关邮政业务规则、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第三十条 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经省邮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办理《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申请经营集邮票品,应当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于登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邮政企业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信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生产明信片、邮简、邮政包裹包装箱(袋)等其他邮政用品用具,应当符合邮政行业标准。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变造邮资凭证,或者出售、贩卖伪造、变造的邮资凭证;
(二)擅自经营现行通信使用的普通邮票、邮资信封、邮资邮简和邮资明信片;
(三)经营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
(四)擅自从事集邮票品进出口业务;
(五)先于发行日期公开出售邮资凭证;
(六)伪造、冒用邮政专用标志、专用品,擅自使用邮政专用名称;
(七)损毁或者擅自迁移信箱、邮筒、邮亭、邮政报刊亭等邮政设施;
(八)擅自开启或者封闭信箱、邮筒,或者向其内投塞杂物;
(九)非法拦截、检查、扣留运邮车辆,妨碍邮政工作人员业务活动;
(十)其他违反邮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邮政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调查、询问被检查单位和当事人;
(二)查阅、复制涉嫌违反邮政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文件、单据凭证、账簿和其他资料;
(三)检查涉嫌违反邮政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场所和物品;
(四)登记保存涉嫌违反邮政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证据;
(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邮政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两人以上,并出示表明其身份的执法证件、标志或者执行此项公务的专用证明。对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已作出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拆迁邮政局(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拆迁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限期补建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邮政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有第六项、第七项行为的邮政工作人员,应当追回赃款赃物,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邮政企业委托擅自经营邮政专营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邮政管理机构及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用户损失的,依法赔偿。对违法经营者揽收的寄递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以及收取的资费,责令退还寄件人或者通知寄件人取回。对无法退回的信件及物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无法退回的资费,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办理《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擅自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由省邮政管理机构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物品,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省邮政管理机构监制生产信封、明信片等邮政用品用具的,由省邮政管理机构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伪造、变造的邮资凭证或者经营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的,由省邮政管理机构或者其授权单位没收违法所得和票证,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毁或者擅自迁移信箱、邮筒的,由省邮政管理机构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无法恢复原状的,由当地邮政企业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予以补建,所需费用由侵害人承担。
第四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普遍服务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由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资费、服务标准,向所有用户提供的信件寄递以及国家指定的其他基本邮政服务。
(二)邮政设施是指邮政营业投递局(所)、邮件处理枢纽、仓储转运场(站)、信箱、邮筒、邮政报刊亭、邮亭等设施。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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