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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关于开展尾矿库专项督查、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矿山企业:
现将《关于印发<河南省尾矿库专项督察方案>、<河南省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豫安监管一[2006]12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基本情况调查。各县市区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尾矿库(赤泥库)基本情况调查表》上报市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扎实开展尾矿库专项督查。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局专项督查方案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组织专家组对辖区内所有尾矿库逐一检查,建立管理档案,督查结果于6月8日前报市局一科。市直及两属矿山企业尾矿库由市局组织督查。
三、关于我市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严格按照《河南省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意见》,切实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制定防汛安全检查方案,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防汛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避免发生伤亡事故。各县市区要于5月28日前上报防汛安全检查方案,6月20日前上报防汛检查结果。
联系人: 王保宇
电 话: 0377—63890917
电子信箱:anjianyike100@sina.com
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