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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扩建初审(许可)(涉企)

进入中心情况

依据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法定时限

(工作日)

承诺时限

(工作日)

收费标准

许可形式

(文件、证书等)

项目办理形式

(六件)

已进

《危险化学品条例》

1、企业审报

2、局审核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3、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4、安全评价报告;

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6、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45日

20日

批复,报省安监局颁发批准书

上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