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宛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考[2007]18号)的规定,现将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07年9月7日
下午2:00—4: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9月8日
上午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9日
上午9:00-11:0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郑州。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知识》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自2002年起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个人打印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手工录入、计算机管理的办法。手工填写的报名表不予受理。
各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经南阳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打印填写《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两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用于贴准考证的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
按照省财政厅、省计委《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的批复》(豫财规[2000]36号)的规定,每人每科收报名费5元,留作价格鉴证机构组织报名复审的费用;每人每科收考务费50元。
五、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2007年6月12日至28日全省统一报名。
6月26日-28日,各单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8月下旬开始核发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查询。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钢笔、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四)“价格鉴证安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名汇总时,将老考生与新考生、免试部分科目类与考试全部科目类的考生分别汇总。各省辖市上交报名表时,考生照片附在各人报名表的右上角;报名表按录入计算机的顺序排列。
(六)坚持政务公开。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八)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各单位要加强对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