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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南阳市新华东路146号
邮政编码:473068
办公电话:0377-63260898
投诉监督电话:
0377-63238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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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规划局
- 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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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按照全市“效能监察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南阳市规划局按照“高效、廉洁、服务”的原则,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机关,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行优质服务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新征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下同)的征地申请报告。(2)项目建议书。
2.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用地性质、位置、规模、使用性质。(3)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提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1.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用地申请报告。(2)南阳市统一坐标系现状地形图及界址点图。
2.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论证,按主办科室、局长、市政府等程序进行审批。(3)建设单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报市政府审批。
三、审批规划设计方案
1.申报材料:(1)南阳市统一坐标系现状地形图及界址点图。(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规划设计方案。
2.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论证。(3)签署意见,按程序审批方案。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招投标时间),办理完毕报市政府审批。
四、施工图纸审查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3)两套施工图纸。(4)人防办审查意见。
2.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图纸。(3)放线、验线。(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户外广告、招牌、装饰装修等环境艺术工程审批
1.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填写环境艺术工程申请表。(2)场地现状照片。(3)设计方案。(4)产权证明。
2.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3)核发环境艺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竣工验收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1.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2)竣工地形图。(3)档案合格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2.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收。(3)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我们将严格实行行政审批过程中的限时服务,全力以赴支持、服务好经济发展。在工作中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对规划审批、规划实施、违章查处、工作行为等行政过错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坚决不搞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评比,不搞强制服务,不搞“吃、拿、卡、要”,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们期望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参与南阳的城市规划,对我们的行政行为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377—6318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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