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阳市市直畜牧系统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一)严格证照办理时间
1.《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办理在收到申请30日内办结。
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在收到申请30日内办结。
3.《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在收到申请30日内办结。
4.《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在收到申请30日内办结。
(二)严格证照办理程序。
1.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递交市行政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2.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审核材料后,明确告知申请是否正确,材料是否齐全和改进、补充办法,待手续完备后,按“六制”要求办理。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办理的,及时通知有关企业并出具书面理由。
3.有检疫、监测等任务的,由窗口同志通知有关单位和科室。有关单位和科室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窗口提供检疫、监测结果。
4.在承诺时间内办理完毕,并通知企业到窗口领取有关证照。
(三)严格收费标准
行政收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按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超标准收费,不变相降低收费标准,不增加经营者负担。
(四)保证服务质量
在服务过程中,做到“快、准、齐”。杜绝吃、拿、卡、要现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当事人一律停职检查,并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程序。
(一)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改进和优化工作作风,推行文明服务。工作人员要行为规范,耐心热情,积极向上,勤政为民。
(三)严格按程序执法,坚持文明执法。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主动进行行政执法,做到受理快、查处快、处理问题快。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粗暴执法的现象。
(四)监督管理及办理案件达到严、准、快、细、齐标准。
三、本系统各执法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法律、法规的咨询、解答,及时处理涉牧法律法规疑难问题。
四、本系统技术服务部门积极主动到基层、到企业传授技术,提供服务,设立专家热线和专家接待日,随时解决畜牧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投诉举报电话:0377-6316204063131453660799796320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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