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办事大厅 > 南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地址:
南阳市新华东路146号
邮政编码:473068
办公电话:0377-63260898
投诉监督电话:
0377-63238520

 
  服务事项      服务承诺
    南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服务承诺
  一、行政许可运作程序承诺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职能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市建委对行政许可运作程序承诺如下:
  (一)申请。申请人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如实提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填写“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受理。(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即时格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出具“行政许可证书”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2)对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即时告知不予受理。(3)对不属职责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4)对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予以告知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审查。(1)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2)需要初审再报上级行政机关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在审查结束后出具“行政许可审查表”,并报送上级行政机关。(3)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出具“行政许可告知书”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的,出具“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公利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5)《行政许可法》特别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出具“行政许可特别程序时间告知书”。
  (四)决定。当场或者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变更、延续。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经机关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依法办理变更手续。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申请(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准予(或不准)延续决定书”。
  (六)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二、南阳市沼气公司服务承诺内容
   (一)受理用户安装申请并签订安装协议,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二)双方签订安装协议60天内完成设计、安装任务。(三)对外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服务,耐心解答并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四)燃气计量表具失准或出现故障,接通知后72小时内校验或更换完毕(仅限民用表)。(五)接用户报警,抢修人员应在1~3小时内赶到现场妥善处理,室内管道阀门故障24小时内修复。
  报修抢险电话:0377-63530123。
  三、南阳市液化气公司服务承诺内容
  (一)假日不休息(包括春节),保证全年365天供应优质液化气,保证随到随灌。(二)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保证民用钢瓶灌装量误差不超过±0.5公斤。少装气重量超过0.5公斤,赔偿一瓶气。(三)保证灌气无泄漏,免费倒残液。举报认可一次不倒残液,赔偿用户50元。(四)60岁以上老人及残废军人灌气优先。(五)凡安装该公司管道液化气,保证全年不停一天气,停气3天,赔偿用户45元,停气20天,返还全部初装费;初装费价格和其他管道供气初装费价格一样,且安装期短,供气快,气价低,可永久性享受计内气价格,永久性享受免费管理;保证在用气高峰时火焰不会减小,保证全年无维修期,有小问题,保证4个小时内排除。(六)成立送气中心,一个电话就可送气上门。
  管道安装电话:0377-65012901
  抢险维修电话:0377-63330247
  送气中心电话:0377-63530762
  监督电话:0377-65012936
  四、市公交公司服务承诺
   (一)确保车辆、站点服务设施清洁完整,车厢内干净、卫生,座椅、扶手齐全有效。(二)遵守乘务制度,严格执行乘务服务规范,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态度和蔼,报站及时、准确,耐心解答乘客询问。(三)班车不推迟,末班车不提前。(四)不擅自撤越站和改变行车路线,不半路调头。(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驾驶,车停稳开门,关好门起步,谨防行车事故发生,确保乘客安全。
  投诉电话:0377-63024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