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五批2023年12月17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2060043 | 南阳市淅川县荆紫关镇沙渠河村与孙家台村交界处路边,有一无名木板加工厂,违法占用耕地,无证经营,噪声大。 | 南阳市淅川县 | 噪音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淅川县荆紫关镇沙渠河村与孙家台村交界处路边,有一无名木板加工厂,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所反映无名木板加工厂为淅川县荆紫关昌盛家具木材购销店,该购销店共占地12.15亩,其中耕地4.1亩、工业用地7.24亩、林地0.81亩,未办理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 二、关于“无证经营”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8月,该购销店注册了营业执照,2020年5月,淅川县荆紫关昌盛家具木材年加工11000立方细木板项目在淅川县发改委备案,2023年3月开始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木材加工项目环评属于豁免类管理。 三、关于“噪声大”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购销店铁皮车间隔音效果差,且距离居民房屋较近,原材料堆放场地紧临居民房屋,生产车间距离居民房屋约100米,正常生产剥树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 部分属实 | 对该购销店非法建设项目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0日已办结。 一、淅川县自然资源局联合荆紫关镇政府对该木材购销店占用耕地和林地区域清理复耕,恢复土地原状。责成淅川县督导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耕地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占地问题。 二、该木材购销店已拆除,业主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不具备生产条件。同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经走访周边群众,周边群众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2 | D3HA202312060048 | 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韩沟村,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污水超标排入韩沟水库,气味难闻,在耕地上填埋危险废物渗漏后污染。 | 南阳市镇平县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污水超标排入韩沟水库”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6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水处理车间生化系统正常运行,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场地冲洗水、渗滤液等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喷淋降尘、车间地面冲洗,不外排。该公司设置有独立雨水管网,前期雨水进入收集池,后期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流入门前道路南侧沟渠内,最终排入韩沟水库。2023年12月7日,经对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外排水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因该公司雨水排放口无水,分别在该公司雨水排放口南侧的沟渠内、门前过路水出水口、韩沟水库进行取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二、关于“在耕地上填埋危险废物渗漏后污染”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使用土地为工业用地,填埋场位于该公司厂区西南侧,建设及生产运行均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填埋场底部建设有检漏电极监测系统,未发现渗漏情况。经调阅该公司历年地下水检测报告,对比2008年8月建厂时地下水检测报告与2023年10月地下水检测报告,该公司地下水水质符合Ⅲ类标准限值要求。2023年10月7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区物化罐区北侧等7处土壤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用地规定标准。 三、关于“气味难闻”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因该公司进行大修渣资源化项目建设,按照评审通过的拆除方案对一期25t/d焚烧炉进行拆除后,焚烧炉进料口敞开,未完全封闭,因施工需要,车间大门无法关闭,负压设备不能有效运行,车间外有少量废气逸散,造成该公司填埋场周边稍有异味,但在厂界外未闻到异味。 | 部分属实 | 一、加强监管,确保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依法依规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二、在大修渣资源化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焚烧炉投料车间与大修渣资源化项目之间间隔开来,严防异味扩散。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2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一、该公司已对一期焚烧炉敞开的上料口四周进行清理,采用彩钢瓦作为支撑,上部使用HDPE膜进行封堵覆盖并固定,实现负压设施有效运行,减少废气外排,该公司已初步完成整改。 二、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向该公司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该公司将已拆除的25t/d焚烧炉投料口采取密闭措施,并于2023年12月12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待出具检测报告后,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3HA202312060034 | 南阳市唐河县玫瑰城小区附近加油站后面,一个废品收购站,存放很多化工废桶、医疗废物,废水乱排,气味难闻,噪音扰民,影响居民生活。 | 南阳市唐河县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废品收购站”有三家废品收购点,分别是倪*京废品收购点、常*强泡沫收购点、唐河县迦勒再生资源回收部。“废品收购站,存放很多化工废桶、医疗废物”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7日,经联合检查,三家废品收购点均未发现有化工废桶及医疗废物堆放。“废水乱排,气味难闻,噪音扰民,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属实。倪*京废品收购点清洗、装袋淋水工段产生的废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且破碎过程中产生噪声和粉尘;常*强泡沫收购点加热熔融、自然冷却工段产生有机废气直接排放,未建设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唐河县迦勒再生资源回收部切割、打包工段产生环境噪声和粉尘,未采取降噪防尘措施。上述三家废品收购加工点均无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手续,露天经营,无污染防治设施,紧邻居民区和加油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城市规划区内无提升整改价值,属于“散乱污”企业。 | 部分属实 | 一、按照“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二、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4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一、唐河县兴唐街道办事处按照“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标准对三个废品收购加工点进行取缔,对其原料、产品、设备进行清除,切断生产用电、生产用水,目前已清运30%。 二、因三个废品收购加工点存放废品、产品较多,唐河县政府制定了限期整改方案,于2024年1月8日前全部取缔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3HA202312060033 | 南阳市唐河县古城乡王惠村刘端组,有几家养殖的散养户,气味难闻。该村改革的卫生厕所清洁不到位,经常散发难闻的气味。 | 南阳市唐河县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古城乡王惠村刘端组,有几家养殖的散养户,气味难闻”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反映的自然村有养猪户3家、家庭养羊户2家、家庭养牛户2家,禽类养殖农户10家。其中3家养猪户和2家养羊户分别于2022年底前和2023年7月底前全部清圈;2家养牛户分别养殖1头、5头牛,均采用干清粪清理牛粪后直接还田;10户禽类养殖农户养殖鸡鸭鹅等家禽,数量5只至30只不等。在养殖过程中,因粪污未及时收集清运会产生一定的气味,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同时散养户未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少量粪污经雨水冲刷至自然沟,对环境造成影响。 二、关于“卫生厕所清洁不到位,经常散发难闻的气味” 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9月,古城乡对刘端自然村改造厕所4户,模式为室内水冲厕所,室外砖砌水泥小三格化粪池,2022年10月验收达标。古城乡按照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工作方案,成立了粪污清掏队伍,配备了相关设备,由河南鑫众海城乡环卫公司实施,市场化运作。2023年12月7日,经复查,厕所无损坏正常使用,小三格化粪池均封闭、无溢流,但化粪池粪污清理不及时会造成周边有异味 | 部分属实 | 一、加强对养殖散户督促指导,粪污规范堆存,及时清运。 二、加强巡查,及时清理化粪池粪污,减少气味挥发。 三、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4日办结。 一、养殖5头牛的养殖户已建设了50立方米的污水收集池且加盖封闭,并铺设了污水收集管道,散养场所冲刷至自然沟的粪污已清理还田。古城乡政府加大宣传,引导散养户对产生的粪污及时清理还田,加大环境卫生清扫力度,保持环境整洁。 二、2023年12月7日,唐河县农业农村局和古城乡政府联合复查,化粪池粪污进行了及时清理。唐河县人居环境办和古城乡政府加强监管和维护,确保小三格化粪池封闭、无溢流,及时清理清运化粪池粪污,减少异味排放。经走访,群众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 | 已办结 | 无 |
5 | X3HA202312060068 | 平高风力公司(东升能源公司)未经我们方庄群众知情,毁坏我们组集体公益林50亩,毁坏了集体土地,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 南阳市南召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平高风力公司为南召县东升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施工公司。“未经我们方庄群众知情”部分属实。12月7日经现场调查,2023年8月份南召县东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南召县留山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风电场项目征地协议,就征用村组集体用地的位置、面积和赔付标准达成协议。2023年12月4日,项目施工单位向南召县留山镇褚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预付了30万元道路平台补偿款,因个别群众对赔付标准不满意,赔付款未分发至所有群众手中。经走访褚湾村村支部书记、方庄组组长及10余名群众代表,均表示知情。 “毁坏集体土地”问题属实。经查,2023年11月8日,风电项目基座处永久占地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始施工建设,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毁坏集体公益林50亩”问题不属实。林地分为一般林和公益林,公益林又分为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目前称省级公益林),反映的方家庄组集体公益林位于南召县留山镇褚湾村方庄组后坡,为省级公益林,使用林地类型为其他林地。2023年6月29日河南省林业局批准,同意该项目永久使用林地51.9645亩;2023年8月7日南召县林业局批准,同意临时使用林地139.0365亩。 | 部分属实 | 一、对调查属实问题依法查处。 二、督促施工方办理相关施工手续,依法合规建设生产,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赔偿工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0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一、2023年11月26日对南召县东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接受调查通知书,待企业完善相关土地手续后再施工建设,目前该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南召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综合执法大队于2023年11月28日对褚湾村村支部书记、方庄组组长、方庄组群众代表进行询问,并向其说明留山镇人民政府已责令企业停工的事实。2023年12月8日,由南召县分局牵头,南召县林业局、留山镇人民政府、施工方代表、褚湾村相关负责人现场办公,督促涉事企业积极与群众沟通,达成赔付事宜,并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三、南召县东升新能源有限公司采伐证正在办理中。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X3HA202312060044 | 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任家庄北边正大蛋业养鸡场存在污染问题,违规占用耕地,欺骗农民签订虚假合同,污水直接排入河道,臭气熏天。 | 南阳市卧龙区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任家庄北边正大蛋业养鸡场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正大蛋业养鸡场,实际为河南家家鲜蛋业有限公司,为正大集团下属公司。该企业一期项目共租用土地76.416亩,其中一般耕地73.1625亩;二期扩建项目共租用土地65.1375亩,其中一般耕地62.1825亩,均由卧龙区青华镇人民政府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证明》。2021年6月两期用地手续由卧龙区自然资源局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上图入库。接到举报后,经卧龙区自然资源局和镇村干部到现场实地勘察,由于部分群众反对占用二期项目用地,目前二期项目用地仍处于耕种状态,未被占用。目前该企业仅占用一期项目用地进行项目建设,已建设部分未发现非法侵占、毁坏情况。 二、关于“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任家庄北边正大蛋业养鸡场欺骗农民签订虚假合同”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0年,该企业与青华镇任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就一、二期项目用地分别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但由于部分群众反对占用二期项目用地,目前二期项目用地仍处于耕种状态,未被占用,合同未能如期履行,因此未支付后续租金。一期项目用地自2020年开始使用至今,该企业每年均按照协议定期支付群众租金。不存在“欺骗农民签订虚假合同”问题。 三、关于“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任家庄北边正大蛋业养鸡场污水直接排入河道,臭气熏天”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任家庄北边正大蛋业养鸡场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问题不属实,“臭气熏天”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日,经对该企业四周现场勘察,未发现养殖污水外排现象,但存在露天堆积部分养殖粪污未及时清理。经走访企业周边居民,均表示未发现该企业粪污外排情况。举报反映的河道实为自然沟,此处地势低洼,长期积存雨水,沟内堆存废弃秸秆等杂物,经沉淀腐化,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现场有明显异味。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自然沟内的水体检测,检测结果为劣Ⅴ类水质。 | 部分属实 | 一、及时向群众公开调查结果,加强政策宣讲。 二、开展疏浚清淤,改善河道水质,消除黑臭水体。 三、加强畜禽养殖企业巡查监管,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严防露天堆积养殖粪污。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8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一、已监督企业对露天堆放的养殖粪污清理到位。 二、卧龙区人民政府已制定整改方案,对养鸡场西侧自然沟渠劣Ⅴ类水体进行治理,2024年1月8日前完成整改。 三、2023年12月12日,卧龙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对调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公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X3HA202312060043 | 南阳市卧龙区谢庄镇老凹村山沟里有一处暗藏的家具厂,整天偷排废漆雾,没有任何环保措施,环保严的时候就夜间喷漆,4台大进风风机漆雾直排。 | 南阳市卧龙区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反映“暗藏的家具厂”实为南阳市卧龙区森特家具厂。反映的“整天偷排废漆雾,没有任何环保措施”问题属实。该企业生产用漆原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为42g/L,质量占比小于10%。按照相关要求,对物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质量占比小于10%的无组织排放无收集处置要求,企业刷漆工序无污染防治设施不构成违法。反映的“环保严的时候就夜间喷漆,4台大进风风机漆雾直排”问题部分属实。企业存在夜间生产情况,为防止侧边木条脱落,会对木板侧边人工刷一层清漆,同时车间配备四台进风风机对刷过清漆的木板进行风干,该过程中,存在漆雾排放情况。2023年12月8日,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三个监测点位进行废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三个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最大值均符合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及时公开调查情况。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1日办结。 要求企业加强管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及时公开调查情况。 | 已办结 | 无 |
8 | X3HA202312060070 | 举报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下南组孙*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大约120亩左右,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将基本农田变为水库,造成农用地被占用,水资源受到污染。2020年孙*铁在位于鸭河水库中上游孟山村下潘沟组,下潘沟与狼洞沟组交叉口打了一个大坝,在水库内养鱼,严重污染南水北调备用水,严重污染水资源。 | 南阳市南召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不属实、1个问题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下南组孙*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大约120亩左右,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将基本农田变为水库,造成农用地被占用,水资源受到污染”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位置与2020年孙*铁养鱼位置一致,位于鸭河工区皇路店镇孟山村下潘沟组,但不是孙*铁个人行为,实为南阳市南都湖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行为,双方无任何关系。反映的120亩位置是下潘沟与狼洞沟组以坝代路内水面,为南阳市南都湖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区域,依据相关批复,经实地测量和调取第二次、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该区域属于鸭河口水库库区水面,不是基本农田。通过走访长期在家居住的4户居民,均认为被举报区域未曾种植过农作物。该养殖区域,位于鸭河口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执行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其养殖方式为人工投放鱼苗自然生长,生长过程中不投饵,不用人工干预其生长过程,未对水质造成污染。2023年12月8日对该区域水质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水资源受到污染”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2020年孙*铁在位于鸭河水库中上游孟山村下潘沟组,下潘沟与狼洞沟组交叉口打了一个大坝,在水库内养鱼,严重污染南水北调备用水,严重污染水资源”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09年为方便周边群众出行,南召县石门乡政府委托孙*铁出资在孟山村下潘沟组与狼洞沟组交叉口修建一个以坝代路简易土坝。2013年响应市政府保护“母亲河”行动,该大坝被拆一个缺口,使库汊内的水与水库联通,群众出行道路中断;2014年为方便周边群众出行,鸭河工区委托孙*铁出资在大坝缺口处修建一座便民桥。2020年孙*铁在便民桥桥孔处安装铁栅栏进行围汊养鱼,至同年10月,鸭河工区联合多部门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其违法围汊养鱼的铁栅栏,使其养鱼库汊与水库联通。2020年3月,南阳市南都湖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通过竞拍方式取得鸭河口水库渔业资源承包经营管理权,采用人工投放鱼苗自然生长方式养殖。“严重污染南水北调备用水,严重污染水资源”部分属实。2018年10月18日鸭河工区官网发布“鸭河口水库为南水北调备用水源地”信息,相关网站发布的规划中有“积极争取将鸭河口水库作为南水北调中线调蓄工程”等信息,误导部分群众认为鸭河口水库是南水北调备用水源地。2023年11月27日经南阳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证实,“南水北调总干渠与沿线河流沟渠全部采用立体交叉方式穿越,干线封闭运行管理,南水北调水质不受沿线河流沟渠水质影响,鸭河口水库不是南水北调的调蓄水库,没有作为南水北调的备用水源,水库水质不影响南水北调供水”。“严重污染南水北调备用水”不属实。2023年12月8日对该区域水质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严重污染水资源”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鸭河口水库巡查监管,监督南都湖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实行科学的养殖管理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鸭河口水库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规定水质标准。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9日办结。 一、反映的120亩土地实为国有土地,土地用途为水库水面,目前有南阳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使用。针对群众认为该处库区水面是基本农田的误解,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消除群众误解。 二、“孙*铁”养鱼库汊于2020年10月已被依法取缔,原养鱼库汊与鸭河口水库库区连通;针对目前在鸭河口库区养鱼的南都湖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督促其实行科学养殖管理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养殖不造成水质污染;针对部分群众认为鸭河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二级备用水源的误解,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消除群众误解。 | 已办结 | 无 |
9 | X3HA202312060016 | 南阳市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采矿区疮痍满目,环境治理乱象丛生,南阳、桐柏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为了经济利益、为了政绩,瞒上欺下,弄虚作假,纵容无序开采,无视民生,公然挑战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请督察组彻查。故意隐瞒超量、越界开采。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年以来,共超采矿物1262万吨,严重超出设计方案开采量;纵容桐柏安棚碱矿有限公司无序开采;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欺骗手段,将杂水池清理出来的近万吨黑色工业污泥样废物堆积在停产车间,污水渗透到地下,臭味扑鼻。 | 南阳市桐柏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采矿区疮痍满目,环境治理乱象丛生,南阳、桐柏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为了经济利益、为了政绩,瞒上欺下,弄虚作假,纵容无序开采,无视民生,公然挑战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请督察组彻查”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目前南阳市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采矿区现有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一家进行开采生产,开采工艺为环评批复的深层天然碱通用国际钻井注水溶采法,开采出的卤水通过密闭的管道输送至生产厂区进行加工制作。逐年实施的136口井及输卤管线实施完毕后,已全部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环评进行土地生态修复、治理和复垦,采矿过程中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不存在“疮痍满目,环境治理乱象丛生”现象。 二、关于“故意隐瞒超量、越界开采。中源化学公司自2007年以来,共超采矿物1262万吨,严重超出设计方案开采量;纵容桐柏安棚碱矿有限公司无序开采”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桐柏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和数据比对,中源化学2007年至2012年存在超年设计开采规模,但没有超出开采总量,2013年至2022年不存在超量、超设计方案年开采规模。桐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实地测绘,该公司现有注采井136口全部在核定矿区9个拐点坐标范围内,不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开采按照相关批复文件逐年实施,不存在无序开采现象。 三、关于“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欺骗手段,将杂水池清理出来的近万吨黑色工业污泥样废物堆积在停产车间,污水渗透到地下,臭味扑鼻”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中源化学将杂水池的现场清淤、脱水处理工程于2023年4月份委托给河南顺圆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顺圆)开展,清淤沉淀泥总量约15600吨,经第三方公司取样化验,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该沉淀泥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河南顺圆对沉淀泥压滤、脱水处理后,于2023年4月28日将第一批沉淀泥(约13600吨)外售至河南阔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阔川)综合利用。由于在施工期间(2023年6月底)安棚区域暴雨较多,河南阔川短时间内无法全部转运此部分沉淀泥,河南阔川将部分沉淀泥暂存于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柏明星)的库房内,现场均落实了“三防”措施;2023年7月12日,河南阔川公司对桐柏明星现场暂存的沉淀泥进行了清理转运,目前桐柏明星现场沉淀泥均已全部转运完毕。河南顺圆于2023年7月25日将剩余沉淀泥(约2000吨)外售给桐柏县恒彤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柏恒彤)使用。2023年12月7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桐柏恒彤厂区东侧堆放有黑色工业污泥样废物(约2000吨),但采取了“三防”措施,现场未发现污水渗透到地下的现象,未发现臭味扑鼻现象,经取样鉴别,该沉淀泥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源化学在处置固废过程中,均与具有处置固废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处置合同,并非欺骗行为,而且处置方(接收方)均按照固体废物管理规范进行了暂存,符合固体废物暂存管理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要求中源化学严格按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开采。 二、有效保证沉淀泥固体废物的规范化处置和资源利用。 三、持续加大中源化学环境监管力度,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1日办结。 河南顺圆于12月14日将桐柏恒彤暂存的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转移至睢县荣华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用于制作烧结砖综合利用。目前固体废物均已规范处置、综合利用。 | 已办结 | 无 |
10 | X3HA202312060014 | 南阳市镇平曲屯镇牧原猪场具体问题:1.猪场及周边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村民休息。2.猪场夜晚偷偷排水,往东边的鄢陵河排放污水。 | 南阳市镇平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猪场及周边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村民休息”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南阳市镇平曲屯镇牧原猪场”,实际为镇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镇平八场生猪养殖项目,位于晁陂镇关帝庙村,臭气主要来源是养殖和粪污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经现场调查,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但清洗维护不及时,场区及周边能闻到明显异味,有臭气属实。该企业周边没有敏感点,距离最近的杨洼村,直线距离约200米。12月13日镇平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下风向3个监测点位进行废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硫化氢、氨的浓度最高值均符合排放标准。 二、关于“猪场夜晚偷偷排水,往东边的鄢陵河排放污水”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反映的“鄢陵河”实为严陵河。12月7日经调查组现场调查,该企业猪舍产生的养殖粪污进入粪污收集池,固液分离后的粪水经黑膜沼气池发酵后暂存于储存池,在需要施肥的季节进行水肥还田。该企业与关帝庙村、安洼村签有水肥还田协议,通过管线还田,消纳良好,地块无积水无明坑。目前储存池储存水量63264m³,无废水外排情况。企业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经过企业雨水渠排放至自然沟,自然沟连接严陵河,现场查看该企业雨水渠出水口,无养殖废水排放痕迹,沿出水口查看至严陵河入河口处,该段河道干涸无流水,严陵河中下游河段现场水质清澈,未见有养殖粪便排放痕迹。调查组又对周边村庄群众进行走访,未发现有反映该养殖场偷排废水至严陵河问题。结合双随机和日常监管情况,近两年未发现该企业有偷排废水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帮扶指导企业强化粪污处理设施管理维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小气味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 二、加强对该养殖场监管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出现废水偷排现象。三、对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并召开座谈会,加强与周边村民沟通交流。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4日办结。 一、2023年12月7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对该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并出具执法行政指导书。该企业已对除臭设施排查,对吸附装置进行清洗维护,对厂区外围道路加大喷洒除臭剂剂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二、晁陂镇政府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并走访周边群众,召开座谈会,群众表示在日常生活中未发现该企业向严陵河排放养殖废水现象。 | 已办结 | 无 |
11 | D3HA202312060009 | 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龙园村李后组耕地,被该村李姓村委占用后修建别墅,在村道路上违建房屋,影响出行,希望立即拆除该村委违建的房屋,归还耕地,拆除其在道路上和其他居民宅基地上的违建,恢复原貌。 | 南阳市内乡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龙园村李后组耕地,被该村李姓村委占用后修建别墅”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内乡县自然资源局、湍东镇政府走访群众排查,该村共有村支两委委员7人,近两届村委无李姓村委委员,未发现有村委委员及村民占用湍东镇龙园村李后组耕地修建别墅行为。 二、关于“在村道路上违建房屋,影响出行,希望立即拆除该村委违建的房屋,归还耕地,拆除其在道路上和其他居民宅基地上的违建,恢复原貌”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3日李*武未经许可,擅自在自家门前公共出行道路上违规搭建活动板房,占地面积31.02平方米。经内乡县自然资源部门认定,该处属于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在村道路上违建房屋,影响出行”问题属实,“占用耕地”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依法拆除违章建筑,维护辖区环境秩序,对办理结果公示,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2日办结。 一、2023年12月8日,内乡县城管局对李*武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违建建筑,李*武当日已自行拆除违建板房,该问题整改情况已公示。 二、内乡县加强巡查,及时查处整改违法建设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2 | X3HA202312060069 | 南召县石门乡 2017年未经论证砍伐树龄40年以上的160棵松树,2018年村里违规占地。 | 南阳市南召县 | 其他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召县石门乡2017年未经论证砍伐树龄40年以上的160棵松树”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反映问题实际涉及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产业扶贫就业车间项目,属政府投资类项目。2018年南召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55.3万在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三组建设扶贫车间,车间所在地块土地性质为9.45亩草地、1.15亩林地。根据南召县林业局调查情况及黑石寨村村委、当时平整场地施工负责人证言,该地块在建设前,地形地貌为荒坡,无林木生长,不存在“未经论证砍伐树龄40年以上的160棵松树”情况。 二、关于“2018年村里违规占地”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车间2018年建设时存在未批先建问题,被原南召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处罚,2018年12月原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向南召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2月南召县人民法院做出不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截至2023年12月,因村庄规划、土地指标等原因,用地手续仍未办理完成,根据土地三调实施结果,待该村空间规划实施后,可进行下一步土地手续办理。 | 部分属实 | 待村庄空间规划实施后,尽快完善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9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责成南召县政府压实责任,强化对该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使扶贫车间用地和规划合规,2024年6月1日前完成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 | X3HA202312060005 | 方城县杨楼镇修建的污水处理设备整年损坏,不运转,形同虚设。房山村二郎庙村民组东侧100米处常年污水横流,气味难闻。 | 南阳市方城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问题属实。 一、关于“方城县杨楼镇修建的污水处理设备整年损坏,不运转,形同虚设”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反映的污水处理设备,实为杨楼镇房山村区域建设的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主要用于收集房山村二郎庙组的生活污水和厚德学校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100t/d。2023年以来厚德学校学生数量激增,生活污水产生量增多,建设的微动力太阳能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导致处理设施负荷大且易损坏。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2023年2月份以来,累计进行了5次现场检查,发现设备损坏第一时间通知杨楼镇人民政府进行维修,但因生活污水进水量大于实际处理量等原因,设备始终运行不理想,导致污水外溢。2023年10月杨楼镇政府在该处增设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作为第二道污水处理工序,但仍未从根本解决负荷大且易损坏等问题。 二、关于“房山村二郎庙村民组东侧100米处常年污水横流,气味难闻”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杨楼镇房山村二郎庙村民组东侧100米处存在5米宽、80米长的生活污水沟渠,因设备损坏导致污水外溢,杨楼镇人民政府虽采取应急措施处置外溢污水,临时安排抽污车辆转运污水,但由于转运路途较远且车辆较少,部分污水外流至村东的洼地内,气味较大。 | 属实 | 扩容提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做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排放;清理外溢生活污水运送至杨楼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3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一、已对杨楼镇房山村微动力处理设施及新增二道处理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修理运维,确保正常运行。督促杨楼镇政府推进杨楼镇厚德学校 200m3/日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确保建设完成后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二、针对村庄东侧低洼处污水问题,杨楼镇人民政府已编制工作方案,在新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之前,及时转运外溢污水至杨楼污水处理厂处理,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