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发布时间:2023-12-14来源:南阳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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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二批2023年12月14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HA202312030033南阳市唐河县古城乡王惠村委刘庄自然村,刘玉顺养牛场,养殖废水直排养殖场南侧沟渠内,气味大。南阳市唐河县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刘玉顺养牛场,养殖废水直排养殖场南侧沟渠内”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养殖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外排流入沟渠,生活污水(常住3人)管道和牛尿收集管道分流不彻底,导致部分尿液与生活污水混合通过自建管道排入养殖户南侧沟渠。
二、关于“刘玉顺养牛场气味大”   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养殖场西、北侧均有常住居民,离住户最近距离3米,养殖过程中牛舍内粪污未及时清理、尿液收集池、牛粪暂存棚均会产生一定臭味,牛舍外散养地粪污未及时清理,也会产生一定臭味,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2023年12月4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养殖场厂界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经检测,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
   
属实一、截流生活污水排污口,生活污水及粪污全部收集处理不外排,还田施肥综合利用。  二、清理场外沟渠内粪污。三、及时清运牛舍、尿液收集池、牛粪暂存棚和牛舍外散养地粪污,规范还田消纳综合利用。
四、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1日办结。
一、该养殖场生活污水管道已截流,生活污水和养牛尿液经管道全部收集至尿液水收集池,用于农田施肥,外排沟渠内的污水已清理。
二、加强日常监管,牛舍、尿液收集池、牛粪暂存棚和散养地粪污已清理,粪污及时消纳利用;定期向牛舍、尿液水收集池、牛粪暂存棚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减少臭味对群众影响。经走访周边群众,群众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
   
已办结
2D3HA202312030022南阳市卧龙区武侯街道姜沟村李庄组南侧,有一无名眼镜片加工厂,在南水北调保护区内,无环评手续,怀疑会污染水源。南阳市卧龙区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属实,1个问题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卧龙区武侯街道姜沟村李庄组南侧,有一无名眼镜片加工厂,在南水北调保护区内”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举报反映的“无名眼镜片加工厂”实际为南阳市堃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南水北调干渠西侧,与总干渠管理范围西边线(防护栏网)直线距离约134米,该区域地下水水位低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按照相关划分要求,经现场核实,该公司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二级保护区内。
二、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相关规定,2020年该公司项目建成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应编写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并进行备案,该公司当时未按要求办理。2021年1月1日,国家实施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被列为豁免类,无需办理环评手续。该企业违法行为已于2020年终止,距今已超过两年未被发现,按照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三、关于“怀疑会污染水源”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现场核查,该公司利用原有居民自建房,只进行手工组装,生产工艺不涉水,不存在工程建设,无生产废水、废气排放,不属于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二级保护区的相关规定。经走访群众并反馈办理结果,群众表示未发现该企业存在污染环境行为,并认可办理结论。
部分属实加大辖区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保护区的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水源保护区相关管理要求,全力保障干渠水质。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1日办结。
责成卧龙区人民政府加大对辖区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全力保障干渠水质。
   
已办结
3D3HA202312030023南阳市镇平县柳泉铺乡至老庄乡之间的伏牛山脉,不清楚是哪个企业在此处非法开采,扬尘大,夜间运输噪音大,乡道的路面被车压坏。时沟村干部扬言谁举报拘捕谁。南阳市镇平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5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2个问题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镇平县柳泉铺乡至老庄乡之间的伏牛山脉,不清楚是哪个企业在此处非法开采”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开采企业”是镇平县金土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实施镇平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12月4日,镇平县自然资源局现场调查,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和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并制定了工程设计方案。根据项目方案设计,需对该区域因历史遗留矿山开采造成的高陡边坡进行治理后覆土绿化,因此项目存在开采行为。经项目监理单位核实,项目实施至今,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未出现超设计标高及设计范围施工行为。该项目产生的土石料经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拍卖,石料处置资金直接进入县财政专户,不存在违法违规外售情况。
二、关于“扬尘大”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4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现场调查,该项目现场设置有车辆喷淋、雾炮车、固定式雾炮、堆料设置有围挡,但在生态修复施工过程中存在扬尘措施落实不规范,开采的石料废渣堆放在临时建设的堆场内,未采取有效覆盖造成扬尘污染。
三、关于“夜间运输噪音大”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8日晚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在该项目附近的老庄镇石沟村马家岗庄附近,对临近无名道路的村庄进行环境噪声检测,监测结果超过噪声排放标准。
四、关于“乡道的路面被车压坏”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道路不是乡道,是由该项目出资建设的运输道路,经实地调查,项目部门口约20米路面存在破损,但不影响正常通行。
    五、关于“时沟村干部扬言谁举报拘捕谁”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项目大部分位于老庄镇时沟村范围内,通过走访,未发现该村村干部扬言“谁举报拘留谁”。同时,老庄镇派出所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未接到相关警情。
部分属实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项目按照设计方案和环评审批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不出现超范围开采、乱采等问题。
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施工期间不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三、降低夜间运输频次,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0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下一步整改方案。
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县分局依法对该项目施工方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依规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要求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环评审批对已完成平整的台阶进行覆土绿化,加快治理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工;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确保施工单位不超范围、违规施工、并严格按照生态修复要求治理到位。
三、该项目施工方对围挡内的物料进行覆盖,并在现场设置雾炮、喷淋设施等装置,加强扬尘防控措施。
四、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措施,非必要22:00点后停止车辆运输,22:00点后若必须车辆运输事先张贴公告争取附近居民谅解,并在途径村庄路段设置限速及禁止鸣笛标志,最大程度减少噪音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五、要求公司加强道路养护和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落实覆盖防遗撒等措施,定时对该段道路进行冲洗,对破损的路基和路面进行修复,2023年12月22日前完成。
六、要求该村村干部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宣传,畅通相关信访渠道,并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阶段性办结
4X3HA202312030016南阳市卧龙区潦河坡乡李庄村高东组耕地、农田水利设施、林地等被丰园禽业公司非法侵占、毁坏,多次投诉未果,请求彻查。南阳市卧龙区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卧龙区潦河坡乡李庄村高东组耕地、农田水利设施、林地等被丰园禽业公司非法侵占、毁坏”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丰园禽业有限公司”实际为河南丰园禽业有限公司十三分厂高寨种鸡养殖循环利用项目,已通过《设施农用地备案证明》备案。该项目共租用土地281.73亩,该地块经逐级逐部门审核备案,属合法合规使用,并非非法侵占。12月6日,经现场勘察,未发现非法侵占、损坏情况。反映的农田水利设施,实际为自然坑塘,当地群众灌溉时取水使用,位于该项目租用地范围内,不属于卧龙区水利局管理的农田水利设施。2019年,该项目根据规划建设场地需要,与村干部沟通并取得群众同意后,对原有漏水严重、干涸废弃的坑塘进行填埋,并新修一处坑塘,满足群众灌溉需求。经过对该项目已建设范围固定建筑进行勘查,已建设范围地类属于设施农用地,不属于林地,备案范围内也不涉及林地,不存在非法侵占、毁坏林地情况。
二、关于“多次投诉未果”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7月接到举报人信访举报后,潦河坡镇政府经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向举报人送达,调查期间及此后,举报人多次到镇、村两级进行反映,均向举报人及时沟通。
部分属实及时公开调查结果,加大对群众政策宣讲等解释工作,并加强现有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护。经调查处理,举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1日办结。
已向举报人出示相关备案审批材料,做好沟通解释。将调查情况向群众公示,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已办结
5X3HA202312030013南阳市镇平县柳泉铺镇后洼村西道路上建桥施工地,未设置任何安全标识。车辆通过时,扬尘太大。南阳市镇平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镇平县柳泉铺镇后洼村西道路上建桥施工地,未设置任何安全标识”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4日,经南阳市镇平县交通局和镇平县柳泉铺镇政府核查,该桥梁施工范围内安全标志及警示标志不齐全,且现有安全标识部分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二、关于“车辆通过时,扬尘太大”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4日,经南阳市镇平县交通局和镇平县柳泉铺镇政府核查,该建桥现场因需要保持道路通行,设置临时通行便道,桥梁施工为半封闭施工,未达到全封闭要求。施工工地部分土堆、物料覆盖不到位,路面洒水不及时,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车辆通行时会有扬尘产生。
   
属实一、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标识、警示标志、警示带等安全设施。    二、落实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桥梁施工范围采取全封闭围挡,对裸露的土堆、物料进行覆盖,配备雾炮器、洒水车,做好路面保湿,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防扬尘污染。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1日办结。
一、镇平县柳泉铺镇政府对该建桥施工工地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施工方做出批评教育和相关政策宣讲。
二、建桥施工工地已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标识、警示标志、警示带等安全设施。
三、建桥施工方对裸露的土堆、物料进行覆盖,对临时通行便道采取洒水降尘,对施工现场采取全封闭围挡措施。按照线性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对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网格化管理制度进行公示,明确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已办结
6X3HA202312030014南阳市镇平县雪枫街道办事处东有一大型无名废品收购站,院内乱堆乱放废品,有塑料、纸板、废铁等。因长期堆放,气味难闻,周围群众不敢开窗户。有时晚上装卸废品时,声音较大,影响周边休息。南阳市镇平县土壤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3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院内乱堆乱放废品,有塑料、纸板、废铁等”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反映的“无名废品收购站”是镇平县老袁废品回收场。12月4日,经镇平县商务局、雪枫办、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联合调查,该废品收购站院内堆积有塑料、纸板、废铁等废品,未进行分区存放,现场杂乱无序。
二、关于“因长期堆放,气味难闻。周围群众不敢开窗户” 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企业回收的物品为废铁、废纸、废塑料。因该废品收购站为中转站,所收购的废品均定期转运,但部分废品因转运不及时,堆积时间长,天气炎热时,有轻微异味。
三、关于“有时晚上装卸废品时,声音较大,影响周边休息”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废品收购站南边为门面房,东边、西边、北边均为空旷地带,周边无环境敏感点。2023年12月6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在该废品收购站正常经营期间和打包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进行了噪声监测,该厂噪音源为院内西北角的打包机,监测结果符合噪声排放标准要求。经走访群众了解,该废品收购站夜间偶尔作业,产生噪声,对南侧门面房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收集经营,作业时避开周边居民休息时段,同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向周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7日办结。
一、该废品收购站按照要求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经营,对收购站废品分类存放,并对存放的废品定期进行分拣销售。
二、已对堆放时间较长的废品进行清理,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堆积的废品,对露天存放的废品进行覆盖,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三、要求该废品收购站规范经营时间,装卸作业时避开居民休息时段。
   
   
已办结
7D3HA202312030032南阳市桐柏县程湾镇石头庄村,原程湾镇党委书记卢某、张某,大队支书秦某,售卖辖区几十平方公里的耕地、茶园、山坡和部分土地;多次反映无果,并多次派黑恶势力威胁居民。南阳市桐柏县其他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原程湾镇党委书记卢某、张某,大队支书秦某,售卖辖区几十平方公里的耕地,茶园,山坡和部分土地”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卢某、张某、秦某在程湾镇任职的2007年至2021年期间,该镇石头庄村大力发展茶产业、种植业,为充分利用当地荒山资源(含林地、茶园、坡地),将村组集体荒山通过流转方式承包给郑州恒福茶园有限公司、白*银等单位和个人用于种植茶树林木,其间共流转村组集体土地36756亩。土地流转后,涉及村组集体的,所有权仍归村组集体所有,承包方只享有承包权和经营权;涉及农户个人承包的,承包方只享有经营权。2023年12月5日,桐柏县农业农村局、桐柏县自然资源局、桐柏县林业局、桐柏县程湾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在查阅该村土地经营权、林权证以及规模以上林地流转等资料基础上,对石头庄村进行走访调查,组织该村村民小组组长和部分群众代表进行座谈了解,组长和村民代表均表示,其所在小组没有发现售卖土地、林地等情况,并出具了说明和证言。结合走访调查情况,联合调查组一致认定该村土地、林地流转均属于村组集体、群众个人的农村土地流转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且手续齐全,不存在售卖耕地情况,但存在土地流转情况。
二、关于“多次反映无果,并多次派黑恶势力威胁居民”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桐柏县信访部门2007年至2021年期间未收到有关“石头庄村耕地,茶园,山坡和部分土地被售卖”情况的信访举报;但自2021年11月至今,信访部门确实收到过反映程湾镇政府、秦*林私自发包山坡、林地问题,受理的信访件已办结并告知信访人。桐柏县公安局查询接处警记录和询问接处警民辅警,近年来桐柏县公安局未接到该报警及类似报警。同时经桐柏县公安局程湾镇派出所现场走访调查,石头庄村群众未反映发现有“黑恶势力威胁居民”情形。
部分属实一、加强土地流转监管,规范土地、林权流转管理。
二、召开村民大会,程湾镇政府司法所、公证处参与,积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普及相关政策法规知识,消除群众误解。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2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桐柏县程湾镇政府正在筹备召开石头庄村村民会议,并邀请公证、司法等部门参与会议,并就石头庄村林地、土地流转相关事项进行政策宣讲,进一步获得群众满意认可。
阶段性办结
8X3HA202312030012南阳市镇平县贾宋镇老君庙村路家村东有家无名棺材加工点,油漆气味难闻、扬尘大,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南阳市镇平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关于“油漆气味难闻、扬尘大,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
“南阳市镇平县贾宋镇老君庙村路家村东无名棺材加工厂”是指镇平县贾宋镇老君庙村杨*建棺材加工点。该棺材加工点处于居民区内,未办理相关部门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2023年11月29日,该棺材加工点已按照散乱污“两断三清”标准取缔,所有设施设备已拆除到位。接到本次举报件后,12月4日,经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核查,未发现反弹迹象。
   
属实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该加工点反弹。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9日办结。
一、2023年11月28日,贾宋镇人民政府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杨*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停止在火葬区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二、2023年11月29日,该棺材加工点已取缔到位,并公示了处理结果。经走访,周边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9X3HA202312030015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牧原猪场偷偷排废水直接到河里和猪场租赁的几百亩地里,天天浇水,地一圈沟里全是水,并且臭气大。南阳市卧龙区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不属实,1个问题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牧原猪场偷偷排废水直接河里”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反映的“安皋牧原猪场”实际为南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安皋分场,该企业环保手续完善,生产运营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12月4日,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进行沼液还田作业,雨水渠内无废水排放痕迹。经对该企业安皋分场西场区至西潦河河道沿河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废水偷排现象。根据相关通报,雨水渠排入西潦河口上下游断面水质均能满足Ⅲ类水体要求。结合双随机和日常监管情况,近两年来未发现该公司有偷排废水现象。
 二、关于“猪场租赁的几百亩地里天天浇水,地一圈沟里全是水,并且臭气大”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猪场租赁的几百亩地里天天浇水”的问题属实。该企业和安皋镇余庄村村委于2012年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面积797亩用于沼液还田。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该企业对租赁地块每天还田约6至7小时,还田面积平均每天约15亩,每亩还田沼液25m3左右。接到举报后,经走访座谈,群众反映2023年10月小麦播种后,该企业基本每天对租赁地块进行还田作业,没有反映“地一圈沟里全是水”的问题。2023年12月4日,经对该企业租赁的还田地块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沟里全是水的问题。“臭气大”问题部分属实。经对厂区周边进行排查,部分区域能闻到明显异味。周边群众反映,沼液还田时,周边气味较大,对群众造成影响。12月7日,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租赁地块附近下风向三个监测点位进行了废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建立专班对还田地块进行巡查,规范粪污还田消纳,公示核查情况,加强与周边村民沟通交流,消除误解。经调查处理,举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8日办结。
一、卧龙区人民政府加强对企业监管,规范收集处置粪污,严防偷排。
二、卧龙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企业指导,严格落实除臭措施,加大还田地块巡查力度,规范粪污还田消纳,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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