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批2023年12月4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 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1230016 | 南阳市镇平县何寨村通往安字营镇009乡道上南邓高速项目,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没有覆盖,路面抛洒渣土污染严重问题。 | 镇平县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关于“南阳市镇平县何寨村通往安字营镇009乡道上南邓高速项目,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没有覆盖,路面抛洒渣土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南邓高速项目目前邓州市穰东镇段正在施工,因建设路基需大量土方,项目方雇佣刘某等17辆渣土车于2023年10月28日开始转运土方,运输车辆由何寨村经009乡道、239省道运输至邓州市穰东镇南邓高速项目施工处,渣土车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严格密闭、覆盖到位,存在路面抛洒问题。 | 属实 | 对涉事车辆进行处罚,对009乡道何寨村至S239共1.5公里进行路面清扫和冲洗,同时制定安子营路查路巡值班表,安排专人常态化沿路巡查,加强对该路段的日常监管,发现路面抛洒物及时清理。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7日办结。 1.镇平县及时对009乡道何寨村至S239共1.5公里进行了路面清扫和冲洗。同时安排专人常态化沿路巡查,制定安子营路查路巡值班表,加强对该路段的日常监管,发现路面抛洒物及时清理。 2.镇平县交通局对违规车辆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对涉事车辆予以行政处罚,罚款总计10000元。 | 已办结 | 无 |
2 | D3HA202311230015 | 南阳市镇平县平安大道与玉神路交叉口美邻河畔小区西侧未修道路上,堆放大量的生活和建筑垃圾,扬尘大。 | 镇平县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关于“南阳市镇平县平安大道与玉神路交叉口美邻河畔小区西侧未修道路上,堆放大量的生活和建筑垃圾,扬尘大”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小区西侧为空地,目前未开发利用,小区物业在小区西侧设置垃圾中转站用于暂存小区产生的垃圾,但清运不及时,造成垃圾堆积过多,导致现场稍有异味,在业主倾倒建筑垃圾和刮风时易产生扬尘。 | 属实 | 责令物业立即整改,对该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运。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6日办结。 已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整改,该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现已清运完成。 | 已办结 | 无 |
3 | D3HA202311230019 | 南阳市桐柏县城郊乡凤凰新区东庄第三排东户,无名豆腐加工作坊,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下水道内,24小时生产加工噪音大,废料直接放置在作坊门口和小区道路上。 | 桐柏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下水道内”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豆腐作坊产生的废水为原料及用具清洗废水,清洗废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经桐柏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关于“24小时生产加工噪音大”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豆腐作坊位于居民区内,在磨浆和煮浆过程中产生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关于“废料直接放置在作坊门口和小区道路上”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豆腐作坊所产生豆渣废料,每天暂存于生产作坊内,下午拉走,用作养鱼饲料。 | 部分属实 | 督促该豆腐作坊完成搬迁,根本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8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1.为彻底解决噪声扰民问题,该业主自愿在七天内重新选址搬迁。 2.引导该豆腐作坊积极推进搬迁工作,确保新选址位置符合功能区划要求,不再发生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3HA202311230029 | 南阳市内乡县师岗镇王岗村靳家组,有一无名造纸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厂区卫生间的管道排放到河里。 | 内乡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关于“南阳市内乡县师岗镇王岗村靳家组,有一无名造纸厂”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通过对师岗镇王岗村周边排查,查证所举报的无名造纸厂应为内乡县嘉敏制品有限公司的切纸加工车间。 关于“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厂区卫生间的管道排放到河里”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切纸加工车间主要从事热敏纸切割加工,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且无职工宿舍及食堂,不产生生活废水。举报中反映的“卫生间”实为旱厕,化粪池粪污主要采用人工肩挑方式用于周边农田浇灌,现场未发现旱厕粪污外溢现象。经对该企业及周边现场查看,现场未发现该企业有通往周边河道的排污管道。 | 部分属实 | 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该企业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9日办结。 1.加大对内乡县嘉敏制品有限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确保该企业守法经营。 2.及时督促该企业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防止污染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5 | D3HA202311230007 | 南阳市卧龙区卧龙岗街道,光大垃圾焚烧电厂2023年10月1日开始把焚烧生活垃圾后的大量炉渣,随意倾倒在卧龙区S237省道旁张茂庄村村委会对面的废旧厂房内和卧龙区信合西路南阳市海全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的厂房内,无任何处置措施,气味刺鼻、污染地下水、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希望妥善处置。 | 卧龙区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3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光大垃圾焚烧电厂2023年10月1日开始把焚烧生活垃圾后的大量炉渣,随意倾倒在卧龙区S237省道旁张茂庄村村委会对面的废旧厂房内和卧龙区信合西路南阳市海全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的厂房内,无任何处置措施”问题。反映的炉渣为光大环保能源(南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公司)在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出的残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光大公司与南阳市城管局签订协议,炉渣由南阳市城管局处置。南阳市城管局于2021年6月委托南阳市三盈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盈公司)承办炉渣的运输和综合利用。三盈公司与陕西翰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南阳市三赢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专门负责炉渣运输、综合利用事宜。后因南阳市三赢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不履行合同相关协议,三盈公司停止向南阳市三赢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提供炉渣,将炉渣暂时存放至张茂庄村村委会对面废旧厂房和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河南汇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院内厂房,目前共堆存炉渣44814吨。两处暂时堆存场所均为密闭厂房,厂房地面已大面积硬化,其余部分铺设防渗膜,并落实“三防”措施,但部分车间密闭不到位、防渗膜铺装不到位,厂房围墙底部围堰简陋。 关于“气味刺鼻、污染地下水、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经查,堆存炉渣无渗滤液产生,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已经高温分解,现场有些许气味。 关于“希望妥善处置”问题。南阳市城管局正在组织公开招标炉渣处置企业,预计2024年1月31日前对现有炉渣处置完毕。在此之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加强管理。 | 部分属实 | 依法依规处置炉渣,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9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1.现场已对车间进行全密闭,并对防渗膜进行补全,对围堰进行加固处理,已办结。 2.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已要求运输单位延长出渣等待时间,等炉渣温度降低后再行运输,减少气味挥发,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两个临时堆存点位周边的地下水和空气开展监测,阶段性办结。 3.目前,南阳市城管局正在组织公开招标炉渣处置企业,待12月6日确定中标企业后,由中标企业全权处置新产生炉渣,并对现有仓库存放的炉渣进行处置,于2024年1月31日前处置完毕。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X3HA202311230004 | 2021年至2022年间,位于南阳市方城县杨楼镇房山村王岗组东北100米的水库上游10米处,被人为堆积10万立方黑色矿土,晴天尘土飞扬,雨天黑色污水直接流入耕地,举报人承包73亩鱼塘,两年来塘内死鱼严重,向多方反映无果。 | 方城县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4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被人为堆积10万立方黑色矿土”问题。黑色矿土实为南阳嘉和坤泰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洗铁砂压滤泥,属于一类固体废物。该区域位于房山村王岗组一处非法盗采历史遗留矿坑,2022年5月,杨楼镇政府委托杨楼镇兴杨公司负责该矿坑的环境修复治理,杨楼镇兴杨公司后与房山村王岗组村民张某签订协议,由张某具体负责实施。2022年10月,该村民与嘉和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压滤泥提供给自己用于房山村王岗组废弃矿坑填土,填土地块性质为采矿用地。自2022年10月至今,在该处堆积压滤泥占地约29亩、8万立方米。 关于“晴天尘土飞扬”问题。压滤泥含有大量水分,已产生板结,现场无扰动,现场核查无扬尘产生,但对已堆放的压滤泥未进一步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 关于“雨天黑色污水直接流入耕地”问题。该处土地与邻近耕地相比地势低洼,雨天会渗出污水,但无法直接流入。 关于“承包73亩鱼塘,两年来塘内死鱼严重,向多方反映无果”问题。举报人承包的鱼塘实为房山村王岗组东北侧的房山水库,距离压滤泥堆放处约10米,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水库内有死鱼现象。两年来,方城县共接到反映该问题举报件3件。其中,2023年9月18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接到相关举报后,经查现场未发现死鱼,矿渣检测报告显示未超标,信访人对检测结果表示怀疑,并表示将自行检测。方城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分别于2023年11月6日、11月8日接到相关举报,调查后予以回复,信访人同意处理意见。 | 部分属实 | 按期完成此处废弃矿坑的生态修复工作,在修复过程中,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7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1.杨楼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压滤泥进行检测。 2.目前杨楼镇政府正对该处废弃矿坑开展环境修复工作,在作业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物料覆盖等措施尽量减少扬尘问题,修复完成后将彻底解决扬尘问题。 3.11月25日,杨楼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鱼塘水质进行检测,预计12月2日可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4.下一步,杨楼镇政府将按照制定的相关环境修复治理方案对该处废弃矿坑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工作,预计2023年12月5日完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D3HA202311230009 | 南阳市南召县南河店镇韦湾村白河段,有一无名洗砂厂,在河里挖砂洗砂,污染水源,占用耕地100余亩堆放砂子,破坏生态环境。 | 南召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南阳市南召县南河店镇韦湾村白河段,有一无名洗砂厂”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无名洗砂厂实为鸭河口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在韦湾村建设的1#淤积物加工处置场地,与工程批复的洗砂厂实为同一位置,未超出批复界限。 关于“在河里挖砂洗砂,污染水源”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鸭河口水库清淤工程通过旱采或船采清理水库管理范围内淤积物,在挖泥作业过程中存在扰动河道底泥现象,在水泵抽到岸上过程中存在管道跑冒滴漏现象,导致水体浑浊、变黄、变黑。在1#淤积物加工处置场地生产过程中采取防污帘区域封闭施工作业方式,对淤积物进行分级处理,整个清淤及处置过程未有污泥和水外排。问题交办后,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区域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区域水质符合地表三类水质标准。本工程在开工前由南召县政府牵头成立南阳市鸭河口水库清淤扩容项目联合党支部,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及周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 关于“占用耕地100余亩堆放砂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区域位于鸭河口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在工程批复范围内,属水库消落地,现场为河道挖出淤积物临时沥水转运点。通过现场查看,存在沥水转运点堆积的淤积物未完全覆盖、出入场道路洒水不及时等问题。 | 部分 属实 | 1.加强监管,督促施工方按方案进行作业。 2.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时对沥水的淤积物进行覆盖,对厂区道路常态化洒水抑尘,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7日办结。 1.11月27日,韦湾村段的清淤挖泥船已全部清理上岸,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针对挖泥作业过程中扰动河道底泥现象,要求企业严格控制挖泥作业面,减少对水体的污染面积,杜绝超深度、超范围作业;定期检修管道,避免水泵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3.已督促企业完成对堆放的淤积物进行覆盖,出入厂区道路已实行常态化洒水抑尘,并加强出入车辆清洗,问题已整改到位。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