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3-12-05来源:南阳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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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批 2023年12月5日)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D3HA202311240013南阳市镇平县玉都街道美邻河畔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和附近饭店的废水都排入该小区1号楼和2号楼的楼下修建的沉淀池内,气味难闻;小区C门口有个垃圾中转站,无人处理,扬尘和异味对居民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南阳市

镇平县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镇平县玉都街道美邻河畔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和附近饭店的废水都排入该小区1号楼和2号楼的楼下修建的沉淀池内,气味难闻”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小区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小区的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平新晟中水环保有限公司处理。附近3家餐饮店在1号楼、2号楼楼下修建的沉淀池,系餐厨废水沉淀池,沉淀池是餐饮店开业后在小区物业公司要求下修建的,现场无明显异味。

二、关于“小区C门口有个垃圾中转站,无人处理,扬尘和异味对居民生活产生严重影响”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垃圾中转站系物业公司建设,由于物业公司清运不及时,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过多,现场稍有气味。

部分属实

一、对3处沉淀池填平、复原,不再使用。要求3家餐饮店重新安装污水管道,在洗菜池安装过滤网,过滤后的餐余垃圾先由餐饮店用专用容器收集,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至天冠南阳纤维乙醇有限公司制作沼气。过滤后的废水排入小区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平新晟中水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二、责令物业立即整改,对小区C门口的垃圾进行清运。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8日办结。

一、目前3处沉淀池均已填平、复原,不再使用;3家餐饮店已重新安装污水管道,在洗菜池安装过滤网,过滤后的餐余垃圾先由餐饮店用专用容器收集,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至天冠南阳纤维乙醇有限公司制作沼气。过滤后的废水直接排入小区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平新晟中水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二、该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现已清运完成。

已办结
2D3HA202311240028南阳市桐柏县固县镇吴庄村上台子庄组农田灌溉抽水机旁边,2023年11月19日有人盗采河砂,导致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破坏。举报人希望尽快恢复生态原貌。

南阳市

桐柏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盗采河砂”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采砂项目实施企业为桐柏县江淮砂石有限公司,该采砂点位依法办理有采砂许可证,不存在盗采河砂的问题。但调查发现,在该区域开采前,因对周边村民的宣传力度不够,沟通不畅,未能做到人人皆知,导致吴庄村组村民产生误解,引起群众举报。

二、关于“导致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破坏”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严格依照省水利厅批复的《淮河干流南阳市桐柏段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采砂实施方案》实施开采,在采砂作业区现场不设置临时堆场和加工厂,即时转运至砂石公司固定储砂场,且开采本身起到整理河道,提高河道行洪能力的作用,不存在水土流失、生态破坏问题。

不属实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误解和不满情绪。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9日办结。

桐柏县江淮砂石有限公司已主动暂停该采砂点的采砂作业,县水利局、固县镇人民政府和江淮砂石公司共同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误解和不满情绪,待群众理解后再行开采。

已办结
3X3HA202311240016举报人反映南阳市邓州市瑞皓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七年内几十万吨工业固废处理方式、过程及流向不明,南阳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相关责任人不作为。

南阳市

邓州市

土壤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邓州市瑞皓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七年内几十万吨工业固废处理方式、过程及流向不明”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主要的工业固体废物为渣球、炉渣、不合品及边角料、除尘器粉尘等。其中,除尘器粉尘、不合品及边角料即产生即回用;渣球、炉渣每天定期由装载机盘运到综合化资源利用车间进行粉碎,然后和白云石、玄武岩、矿渣一起进入电熔炉再生产,未完全利用部分,暂存于厂区中部车间内。根据该公司《销售出库序时薄》,截至2023年10月,该公司自建成投产以来共生产成岩棉板(条)9.09万吨,7年来实际产生固体废物约1.15万吨。目前,0.6万吨固废已用于再生产,剩余0.55万吨固废,现暂存于厂区中部车间内(占地6000m2,地面硬化、墙体砖混、顶部密闭),符合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标准。

二、关于“南阳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相关责任人不作为”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近年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在对该公司检查中未发现该环境违法问题。2023年4月以来,邓州分局接到同一举报人多次举报该公司,在接件后均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并反馈举报人。造成反复举报的原因为该公司与湖北省襄阳市某公司存在经济纠纷。邓州分局在得到举报人同意后,协调双方当面化解纠纷,但最终未达成和解。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多次到现场对举报问题进行核查,均未发现存在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邓州分局多次引导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

不属实引导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7日办结。

目前双方因经济纠纷问题均已在各自所在地法院立案起诉。

已办结
4D3HA202311240012南阳市镇平县二龙乡,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为由,开采曹家村北的山体。

南阳市

镇平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反映地点位于二龙乡付家庄村曹家组,属于镇平县(老庄镇、二龙乡)片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栗扒子西北大理岩矿废弃矿山A区,属于合法合规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施工单位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对边坡区域进行分级削坡整理,然后复绿,在治理过程中存在开采山体行为。在治理性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料经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处置,石料处置资金直接进入镇平县财政专户,作为该区域的生态修复项目的工程资金,目前交易量为110217吨(均为问题反映区域产生的石料),不存在违法违规外售情况,外运石料由二龙乡政府进行计量监管。项目实施至今,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落实施工日志要求,未出现超范围超边界施工等违法违规现象。

部分属实加强项目日常监管,项目在施工期间不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确保项目在审批范围内进行生态修复治理。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7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下步整改方案。

一、要求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对已完成平整的台阶进行覆土绿化,加快治理进度。

二、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确保施工单位不超范围施工,严格按照生态修复要求进行治理,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三、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曹家村北山体的生态恢复治理任务,达到验收标准。

阶段性办结
5D3HA2023112400331.南阳市唐河县328国道和004县道交叉口西南角,唐河县古城黄店加油站,没有当地环保部门的排污许可证,擅自经营开业,靠缴罚款来经营,疑似环保部门在包庇。2.大河屯镇南靠328国道西靠曾庄村,唐河县德润能源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没有当地环保部门的排污许可证,目前是闲置状态,但违规居住、堆放建筑设施及生活垃圾,无人清理。老板姓刘。举报人要求关停这2个加油站场所,并告知调查结果。南阳市
唐河县
其他污染举报内容共涉及7个问题。经调查3个属实、2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唐河县古城黄店加油站,没有当地环保部门的排污许可证,擅自经营开业”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加油站于2016年注册,2016年至2020年5月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0年6月7日,该加油站通过原唐河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并于2020年11月17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目前该加油站运营手续齐全。
二、关于“唐河县古城黄店加油站靠缴罚款来经营,疑似环保部门在包庇”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0年6月3日,因未批先建,原唐河县环境保护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0.9万元。2022年10月24日,因生产设备密闭不严,压力检测值不达标,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5万元。该加油站存在的上述违法问题已整改、罚款已缴纳。唐河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本着监督帮扶,助力企业发展的目的开展工作,罚款是依法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理,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唐河县德润能源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没有当地环保部门的排污许可证”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加油站于2017年落实“两断三清”后,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原唐河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21年3月作为新项目开工建设,2021年6月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因不符合加油站建设相关行业政策,未取得商务部门下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未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四、关于“唐河县德润能源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目前是闲置状态”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加油站工商营业执照未注销,加油站处于存续状态。因未取得商务部门下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五、关于“该加油站违规居住”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加油站因未经营,办公用房于2023年10月底转租给郑州鸿鑫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施工人员居住办公,属民间租赁,不属违规居住。
六、关于“唐河县德润能源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堆放建筑设施”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加油站原来所租用土地为大河屯镇五里埠村委及其6组所有,2022年10月场地租赁合同到期,郑州鸿鑫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大河屯镇五里埠村委及其6组同意下,临时占用该处场地存放沪陕高速养护施工所用的防护栏、标志牌等金属材质交通安全设施。
七、关于“唐河县德润能源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堆放生活垃圾,无人清理”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存在生活垃圾。该加油站场内设置有2个垃圾桶,场地附近五里埠村设置有1个垃圾箱,生活垃圾由租住人员清扫倒入垃圾桶,由大河屯政府统一收集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不存在无人清理现象。
部分属实一、加强对唐河县古城黄店加油站的日常监管,确保台账记录规范,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对唐河县德润能源石化有限公司监管力度,在各项行政许可手续完善前,不得投入运行经营。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日办结。
一、针对唐河县古城黄店加油站未批先建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处罚,企业已依法办理环评及排污许可登记手续,已整改到位。
二、唐河县德润能源石化有限公司未运营。
三、唐河县德润能源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场地内存放防护栏、标志牌等金属材质交通安全设施已清理,进一步规范加油站内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及时清理。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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