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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3-0000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1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社旗代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3〕470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社旗代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社旗县人民政府:

南阳社旗代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3〕1467号),省政府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赵河街道代营村二组集体耕地0.0533公顷,大冯营镇梁杜庄村五组集体耕地0.3552公顷,共计0.4085公顷(其中耕地0.4085公顷),作为南阳社旗代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4085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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