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人民政府:
南阳社旗代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3〕1467号),省政府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赵河街道代营村二组集体耕地0.0533公顷,大冯营镇梁杜庄村五组集体耕地0.3552公顷,共计0.4085公顷(其中耕地0.4085公顷),作为南阳社旗代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4085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