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率先推行“三随机两公开” 优化政府采购救济机制

发布时间:2023-09-15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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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镇平县财政局结合县政府采购工作,在省内率先成立县级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增强救济主体独立性,率先实现“三随机两公开”,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三随机两公开”,优化政府采购救济机制。印发了《镇平县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行政制裁“三随机两公开”和投诉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及工作规程,规范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行为,按照受理与审理相分离、随机组成合议庭、岗位互相制约的原则,建立县级政府采购“三随机两公开”内控机制,以“受理、调查、调解、审理、决定、送达”业务流程,实现受理、调查与审理等岗位之间的相对独立、相互制衡,与行政裁决并行的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非强制性纠纷化解,发挥行政裁决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完善政府采购救济程序,促进行政裁决专业化、规范化,对采购当事人在采购过程中的受损权益提供行政上的救济。

规范化建设行政裁决机构,增强救济主体独立性。联合县司法部门设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依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和司法程序,明确行政制裁和调解机制建设的依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对受理、流程、审查、调解、判定的流程进行规范,定期组织合议,邀请律师、行业专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共同参与,建档立案,剖析案情,研究对策,探讨最优处理方案,坚持“三随机两公开”机制,提高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处理质量和透明度,降低行政执法风险裁决标准化、专业化得到有力提升。

“先调解、后裁决”处理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合法合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则,发挥行政裁决的灵活性,对政府采购投诉集中行政裁决设立“调解”环节,优先组织调解,发挥合议作用,对于项目投诉内容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等方式,向各方提供事实调查结果、第三方鉴定和法务意见,推动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在确保当事人基本程序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适用程序规则,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

明确投诉处理的准司法性质,保障当事人权利救济。程序上以内控为抓手,实体上以独立性行政裁决服务中心为依托,明确投诉处理的准司法性质,通过细化投诉处理规范、发布指导性案例、发挥“外脑”作用、实现“三随机两公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制度,提升采购当事人在行政裁决程序中权利救济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截至目前,已梳理5类21项政府采购禁止行为,纳入政府采购权责清单,涵盖信息公开、采购需求、采购组织、合同履约等,初次纠纷化解率达到96%,一半以上行政裁决案件通过调解结案,有效促进了采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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