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平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警司访+”大调解工作格局。镇平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四个机制建设”不断深化“警司访+”共治解纷理念,有效提升调处质效、凝聚调处合力、拓展化解渠道,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完善衔接联动机制
为实现“警司访+”共治解纷的有机衔接,建立网络化对接平台,实现信息联通共享,纠纷联排。依托“一村四警”建设,推进村(社区)警务室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化解民间纠纷。并建立对接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依据抓基层、打基础、强根基、利长远,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城乡的“警司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有效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规范运行、依法调解。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警司访+”人民调解组织246个,实现“警司访+”调解组织看得见、找得到、用得上。
加强分析研判机制建设
健全“警司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分析矛盾纠纷总体形势,研究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苗头,提出解决办法。对因家庭婚恋、债务、邻里等各类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协调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报告上级综治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截至6月底,共排查矛盾纠纷74件,调解化解73件,化解率98.6%,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决机制
建立县乡综合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吸收信访、法院、公安、司法、城建、国土、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入驻中心,着力形成相互协调、有机调解合力。一是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进行集中分析研判,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及解决方案;二是对行业性、专业性比较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流、交办;三是对全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和考评;四是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成效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是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依法设立的调解特定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关注民生,聚焦全县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成立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人以上,根据行业特点,突出专兼结合,专职调解员应着重从具有专业知识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聘。
乡镇以综治服务中心为依托,以专职调解员为主力军,组成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集中受理化解乡镇矛盾纠纷,认真落实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案件分流对口交办,限时办结工作制度,重点复杂、疑难纠纷稳控化解等必要的工作制度,切实形成乡镇矛盾纠纷联调联防工作合力。充实3-5名专职调解员,负责日常工作,统一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对一般纠纷直接组织调解,对需要部门参与的基层矛盾纠纷由乡镇负责通知相关部门派员到中心参与调解。
以“三个一”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村级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一是打造一个阵地。统一标识、标牌等,规范人民调解印章、文书等,各村(社区)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悬挂规范化的调委会标牌和人民调解标识,做到组织、人员、场所、制度“四落实”和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六统一”。二是组建一支队伍。按照一名法律明白人、一名专职调解员和一名律师村居法律顾问“三个一”模式,组建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真正实现村级矛盾纠纷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建立一个网格。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网格,由村民组长担任矛盾纠纷的网格员和信息员,通过实现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真正使村级矛盾纠纷能够抓早、抓小、抓苗头,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纠纷苗头,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主动性。
“三法衔接”工作机制是镇平县创新提出的行政执法监督理念,旨在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违法犯罪协作机制。通过“三法衔接”工作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有效遏制了行政执法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问题,也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效率,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