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海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7年3月实施)《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2022年12月实施),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和使用中,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宣传文化部门起牵头作用,财政、教育、体育、乡村振兴等多家单位根据职责各司其职。
2021年南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南阳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宛公文协办〔2021〕1号),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服务供给、制度保障、反馈评估做出了明确要求。队伍建设要求乡镇(街道)文化站至少有1-2名专职工作人员,村(社区)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负责文化宣传工作;财政保障要求乡镇业务运行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村每年不少于3000元。
2019年我市乡镇进行机构改革,乡镇文化站广播并入社会事务办公室或文化旅游办公室,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
您提出的“基层文化文艺人才缺乏”问题,在乡村两级确实存在。为此我市已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积极努力。2022年,主要做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举办市级专题培训。针对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提升、总分馆制建设等,举办市级专题培训三期,参加人员120余人次。二是培育基层文化骨干。下派文化工作者99人,结对帮扶全市91个定点乡镇;全市在中国文化和旅游志愿服网注册志愿者6066人,志愿服务团队110个,在中国文化和旅游志愿服网平台共上传的“寻找村宝”活动2813场,基层活动109场,发掘和培养了一批文化能人。三是打造基层文化队伍。以农村艺术队伍为基础,成立乡村文化合作社,通过政府引导,激活农村文化市场。2022年度省文旅厅举办的乡村文化合作社线上培训中,我市报名的文化合作社有1286个,注册成员6722个,发布作品9865个,视频点赞量62万,各项数据位于全省前列。社旗县苗店镇文化合作社、内乡县城关镇戏曲文化合作社等7个文化合作社被命名为“河南省示范性乡村文化合作社”。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夯实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完善基层文化设施,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提高利用率。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基层建设。继续提升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委绩效考核、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季督导年考评,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
二是强化队伍管理。强化基层文化队伍管理,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提升管理人员、文化志愿者业务能力,推进农村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三是注重活动引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惠民文化节活动,内容涵盖广场舞、合唱比赛、乡村文化合作社才艺大赛、民间艺术大赛、传统武术表、全民阅读等10类群众活动,春节举办乡村村晚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基层群众搭建交流展示平台,以活动为牵引,促进基层文化人才培育。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关注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5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八科 0377—63157188
联系人:兰永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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