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促进优质资源要素集聚,助推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通过“区域评估”变“企业单个项目付费”为“政府统一打包买单”。土地出让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前提下,由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南阳市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南阳市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应用工作机制(试行)》要求,统一组织开展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文物勘探等9个事项的评估工作,形成“多评合一”的区域评估成果,并及时通过官方网站等方式对外发布,确保社会公众可自由下载,项目建设主体可无偿使用,不得要求项目建设主体再单独组织评估评价,进一步减少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投入。
通过“标准地”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土地出让前,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明确拟出让土地的容积率、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均产值、就业人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安全生产、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并在出让公告中一同发布。通过政府事前制定发布标准,企业对标竞价,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新型招商模式,以市场化方式招引遴选高质量项目。
通过“承诺制”变“企业等审批”为“拿地即开工”。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投资项目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建设、投运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能评、环评和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机构进行全面监管。由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明确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要求,申请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时,同步签订《“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相关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的信用承诺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
去年2月份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100宗8295.59亩,出让价款合计17.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