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创新“三法衔接”机制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发布时间:2023-08-15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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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介绍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行政执法监督面临着力量薄弱,工作力度不足,效应发挥不明显,原有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信息不畅,“行刑衔接”信息平台系统技术支持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基础上,结合镇平县实际,创新性的引入监察执法监督,创造性提出“三法衔接”工作机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为“三法衔接”工作机制夯实地基

为确保“三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由县检察院牵头,对“三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行前期调研,召开“三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征求监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制定详细方案,对信息平台设置、数据共享、案件备案、技术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多次召开“三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信息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并就应录入的案件信息类型、流程、录入方法以及系统维护等内容进行了具体操作培训。

(二)加强制度保障建设,为“三法衔接”工作机制筑牢框架

一是明确工作规范。先后印发《镇平县行政执法监察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规定》和《镇平县行政执法、监察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明确案件移送范围和程序、各机关职责、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等内容。

二是明确工作制度。为推动“三法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分工,加强工作衔接,确立县纪委监委、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政府、纪委监委、检察院协商指派一名领导担任联席会议负责人。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临时召开由部分办案机关参加的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三法衔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完善“三法衔接”工作各项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检察院,由县检察院指派一名检察官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指派1名联络员任办公室成员,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沟通、重大案件通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工作;同时,可以召集成员单位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程序,推进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提高衔接效率,强化执法监督。

三是明确机制保障。明确各执法机关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共公共基础设施等资源,将三法衔接平台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保障信息平台正常运行,平台运行维护的专项经费由各成员单位共同出资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统一向信息平台承建单位支付费用和联络维护事宜,督促“三法衔接”相关成员单位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一周内及时录入案件信息。建立案件信息统计通报制度,定期督查各行政执法单位案件信息录入情况,对不录入或逾期录入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呈请县人民政府进行约谈,移交县监察委员会追责。

四是明确监督责任。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县纪委监委会和检察院依法实施的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纪委监委和检察院或者上级行政执法机关举报。县纪委监委、检察院、司法局接到举报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而不移送或逾期未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可以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有关案件材料或者派员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予以配合。经审查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的,应当及时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移送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经人民法院审判的,县检察院应当及时将判决结果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五是明确法律责任。明确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和移送过程中,擅自隐藏、转移、藏匿、毁灭案件违法证据的,要依法追究党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明确办案机关应当移送而不移送,应当接受而不接受案件,或者受案后未依法处理的,要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办案人员依法追究党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机制运行建设,为“三法衔接”工作机制增高加固

依据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县司法局按照《镇平县行政执法、监察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能,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的衔接工作,畅通衔接渠道,形成行政执法、监察执法、刑事司法合力。同时,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检察院负责“三法衔接”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及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监督,县司法局负责对“三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日常考核,使“三法衔接”工作机制平稳有序运行,切实起到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三、工作成效

截止目前,“三法衔接”平台已录入案件2352件,通过“三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移交涉嫌职务犯罪案件39件44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追偿修复生态损失费227万元,追缴水土保持费300万元,联合拆除污染养殖场2家、违建别墅1座。

四、经验启示

“三法衔接”工作机制是镇平县提出的具有创新性的行政执法监督理念,由纪委监委的监察执法监督、检察院的刑事司法监督和司法局的行政执法监督构成,旨在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违法犯罪协作机制。通过“三法衔接”工作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有效遏制了行政执法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问题,也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效率,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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