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人社”多元联动 保障破产企业职工权益

发布时间:2023-08-03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助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镇平县人民法院与县人社局协同开展职工维权保障工作,联合制定并印发了《镇平县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的意见(试行)》(下称《机制》(试行)),在全面履行司法审判和行政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切实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全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明确多元联动处理流程,推进裁审有效衔接。《机制》的建立,是破产案件审理与劳动仲裁相关程序衔接的一次全新探索与创新,也是完善“多元联动”机制、推进裁审有效衔接、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受理破产案件后,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管理人,并告知管理人及时公示拖欠职工工资等相关费用,同时督促管理人向属地人社部门书面申请核实企业社保缴纳情况,由人社部门对企业是否欠缴社保费用等问题进行核实后,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

规范案件仲裁提前介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机制》规范了破产企业涉及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提前介入机制,贯彻落实了调解优先原则,及时化解矛盾;人社部门协助劳动争议双方对涉及仲裁案件申请调取和查阅提供帮助;同时对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就业、欠薪受偿等问题协同政府或第三方机构共同做好维稳和指导工作,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

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联动。《机制》创建了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发挥县法院、县人社部门的协调联动作用,确保今后针对破产企业职工欠薪保障的新法律和上级新规定的配套措施能够有效街接和正确实施,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困难得以及时协调解决,并设立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通报,共享企业破产信息;建立常规会商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座谈、研讨会,听取意见建议,依法协商解决协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自《机制》试行以来,镇平县人社局与县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协同完善常态化联动机制,深入企业进行指导和宣传,一同打好破产企业“法院+人社”多元联动机制“组合拳”,充分发挥劳动仲裁提前介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化解涉及破产企业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共同维护了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不断为县域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