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以“信”为基 推进招投标全链条监管

发布时间:2023-07-27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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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支撑作用,近年来,淅川县在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全链条监管,提高标前标中标后监管实效。

推进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应用全覆盖,加大“标前”监管。印发《关于在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招标人、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前应提供信用报告及信用承诺,有信用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今年以来,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在工程建设项目和采购项目中的应用达到100%。

实施信用核查、信用奖惩双举措,助力“标中”监管。将“一站式”信用核查功能嵌入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系统自动核查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并作为市场准入依据,同时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报告下载等服务。对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为AAA级、AA级、A级企业,推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免减措施,并在项目评标中分别给予4分、3分、2分的信用加分激励。今年以来,50余家(次)投标企业获得保证金减免达660余万元,60余家(次)企业在项目评标中获得加分激励,营造了“信用当钱用,信用真管用”的效果。

完善信用评价、差异化监管双机制,强化“标后”监管。建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信用评价机制,明确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在信用评价中的责任,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实行“一标一评”,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实行动态评价,建立信用评价档案。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对评级较高的企业免予检查或降低抽查频率和抽查比例;对评级较低的企业增加抽查频率和抽查比例,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有利于引导市场主体像爱护“羽毛”一样维护良好信誉,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下一步,淅川县将继续加强招投标领域信用监管力度,积极构建全方位信用监管激励机制,为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供“信”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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