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阳光、高效、科学、择优”的工作理念,卧龙区积极构建集服务、交易、监管“三位一体”的公共资源数字化交易平台体系,不断探索创新,推动审核链、技术链、机制链、服务链、管理链“五链协同”,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促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高效率配置。今年以来,共完成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交易项目59个,交易金额7.57亿元,节约资金929.55万元。
尽力压减报送材料优化流程。开展项目进场交易隐形门槛专项治理,入场登记资料由原来的投资评审报告、招标人承诺书、公证合同等9项,压缩至项目核准批复(备案)文件、委托代理合同2项,减少5处签字、盖章环节,平均入场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全面实行招标承诺线上办理。取消招标文件备案,实现招标人在线上传交易申请、行政监督部门在线审核确认、交易平台线上自动受理。招标人履行在线承诺后,可自行在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和澄清文件等,交易平台对发布信息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暂缓发布并及时通知行政监督部门。积极推行应急项目容缺受理。对资料不全但确需先行办理交易手续的应急项目,经监管部门同意后容缺受理,先行办理进场登记,开标前补充完善资料,大幅压缩应急项目招标采购时间。今年以来,已对3个应急项目开展容缺受理。
全面推行“两不三评”交易模式。对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实行不见面投标、开标,工程建设类项目全部实现“暗标”评审、远程异地评标和“1+N”席位制分散评标的“三评”结合模式,切实防范评标专家倾向性打分、人为因素干扰交易等突出问题。升级“两不三评”数字化交易平台。投入800余万元,全面升级“不见面开标+不见面投标+远程异地评标+席位制分散评标+暗标评审”信息系统,实现多平台耦合、多功能融合,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提供有效支撑。2022年以来,共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52个,涉及交易金额达24.26亿元;不见面投标开标、“暗标”评审和席位制分散评标率均达100%。拓展“微信公众号”服务渠道。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微信”模式,增加“交易信息”“政务公开”等模块,上线交易功能集成页面,拓展招投标信息发布渠道,实现市场主体“动动手”“滑滑屏”就能“手机看”“掌上办”,有效增强了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
实行“信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模式。在电子化交易平台内嵌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实现数据自动比对,自动拦截失信企业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探索实行在2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即可免于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税证明等6种证明材料。去年以来,共接受267家供应商“承诺函”,涉及采购项目52个,降低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约60余万元。将行政监管部门发布的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名单,嵌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奖惩记录”库,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可自动免缴投标保证金;评标时按信用等级设定相应分值,同等条件下信用等级高者优先。今年上半年,惠及AAA级建筑企业63家,免缴保证金560.8万元。规范市场主体信用应用场景。统一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范本,在交易平台系统中嵌入信用承诺书模板,实现“一场交易一次信用承诺”,避免重复签订信用承诺书,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搭建常态化“政银企”对接平台。优化银企双方沟通机制,充分利用“信易贷”“信豫融”金融服务平台,持续推广“政采贷”线上融资模式,扩大电子保函应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22年以来,促成212家企业与银行达成合作意向,完成授信125笔、金额45亿元,贷款106笔、金额21.3亿元。
畅通“三位一体”咨询服务新通道。规范平台交易服务工作流程,打造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三位一体”咨询服务体系,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实现项目入场服务前置,让信息多跑路、交易主体少跑腿。完善“触发式”主动服务新路径。对省市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区“七大工程”等项目,从标前咨询环节即刻启动触发式跟踪服务,建立台账、安排专班,提前介入项目入场工作,提供政策帮扶、业务指导、程序引导等服务,确保项目如期顺利完成。健全标后跟踪随访服务新机制。坚持“一标一访”,通过电话回访、现场走访等形式,了解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痛点等问题,根据反馈情况及时整改,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今年以来,共对12个项目启动触发式跟踪服务、对53个项目294家企业开展随访式跟踪服务,落实整改建议5条。
实行“流水线”式分段管理机制。根据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流程,在全市率先打破原有股室主导型交易模式,重新设置业务股室,优化股室职责,实行分段式流程化管理,实现业务管理运行机制与电子化交易流程相匹配,改变一个项目一个股室或一个人负责到底的做法,排除廉政风险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隐患。完善市场主体失信惩戒制度。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对招标人等项目发起方、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投标人等项目响应方,以及评标专家等开展信用行为记录与认定,建立交易信用评价档案,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11家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进行信用扣分处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起到了“亮红灯”“敲警钟”的震慑作用。构建部门联动打击违法犯罪机制。出台《处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联动协作工作机制》,从案件协查移送、重大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方面,明确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处置程序、部门协作职责,完善行政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纪检监察衔接移交查处程序,形成威慑惩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