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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申请

发布时间:2023-07-25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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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已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16000元,在读期间财政全额贴息。

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河南省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含预科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承办。

受理地点为各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具体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确定贷款额度。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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