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企业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始终把政法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对企业权益保护作用,能动履职、精准服务,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以高质量工作成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各相关单位工作,精心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企业权益保护工作,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理念先行,切实扛稳优化营商环境政治责任。主动转变司法理念,充分认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自觉将政法工作放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局中谋划。唐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规范办理涉企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将处理涉企信访案件、涉企案件合规不捕不诉、适用缓刑建议等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将“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贯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始终,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成效。2022年以来,办理涉罪主体为企业人员案件17件19人,对19人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对12人作不起诉处理,对5人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服务保障“四个唐河”高质量建设同步动员部署。近年来,先后制定了《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八项惠企政策措施》《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四个唐河”高质量建设实施意见》等五个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检察长抓总责、院党组成员协调督办、各牵头部门具体推进的责任体系,确保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条不紊,落地生效。
三是强化能动服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见效。以“万人助万企”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为企业办实事“检察服务行动”。院领导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带领干警下沉一线,深入各类企业、市场主体60余家,收集意见建议19条,帮助协调解决问题23件。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依托“12309”涉企绿色通道一站式解决涉企诉求。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岗”,每周三选派一名员额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助理在岗办公,面对面提供法律服务。对企业家反馈问题快速收集、快速督办、快速解决落实。对涉企案件实行“一站式办理”,对涉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及时导入程序,实行快速分流、一次性告知和“零等待”,为涉企信访案件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理服务。办理的某饮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拒不执行判决申诉案,受理张某亲属申请后,控申部门和业务部门成立联合办案小组,及时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对张某提出轻缓处理意见,有效保护企业发展。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安商惠企服务发展典型案例。
四是强化能动服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见效。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违法犯罪。对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阻挠施工、盗窃企业生产设备等直接危害企业发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快批捕起诉,2022年以来办理案件19件22人,起诉11件13人,1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办案理念。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在涉企案件中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企案件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办理某物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系南阳市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第一案,该案也被南阳市检察机关评为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三是研究制定《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暂行办法》,对合规案件适用条件、启动程序、办理流程及要求进一步细化,突出案件办理流程中“点对点”“件对件”,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对涉企案件进行“全流程”、“全压缩”、“全覆盖”的“类管理”。通过建立涉企案件台账,在涉企案件卷宗加盖“涉企案件”标识,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全流程监控。对涉企案件一律由院领导审批把关,并对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考量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