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3〕22号
申 请 人:刘X妹,女,公民身份号码3403211988XXXXXXXX
住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XX镇XX路XXX号
被申请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曲 岩,任局长
申请人不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投诉事项回复,于2023年5月16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3年6月1日
发布时间:2023-06-01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3〕22号
申 请 人:刘X妹,女,公民身份号码3403211988XXXXXXXX
住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XX镇XX路XXX号
被申请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曲 岩,任局长
申请人不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投诉事项回复,于2023年5月16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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