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努力减少社会反映突出的“类案不同判”问题,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南阳中院构建民事审判双“1+3”工作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个“l+3”机制即根据中院各民庭所办理的不同案件类型及每个民庭正副庭长的专业特长,为每1个基层法院挑选3名正副庭长结对帮扶。要求每名正副庭长:一要做好业务指导的联络员,日常负责对所包联基层法院遇到法律疑难问题的解答,不能及时解答的提交所在庭法官会议研究后予以解答;二要做好营商环境的协调员,对基层法院办理营商环境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帮助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统一汇总后协调中院审管处、营商办予以解决;三要做好发改案件的分析员,每年对基层法院归口发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到所联系基层法院举办发改分析报告会,指导对应法院提高案件质量,减少发改率。
第二个“1+3”机制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案件质效”这一主业主责,构建三项“优提”机制。一是构建“预瑕疵”发改案件异议反馈机制,明确基层法院对中院拟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提出异议的步骤和流程及中院对基层法院异议的解决途径,强化两级法院之间的双向沟通,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降低营商环境案件的审理用时。二是建立案件发改分析常态化机制,中院各民庭每季度分不同案件类型对发改案件撰写发改分析报告,指明案件发改的原因及裁判误区,理清发改案件所存在的共性及个性问题,并通过内网进行发布和向各基层法院下发,指导基层法院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三是建立健全业务庭法官会议纪要制度,利用原有业务庭法官会议制度,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法律、司法解释、上级法院没有统一标准的疑难问题,能够通过业务庭法官会议研究形成共识的,及时以法官会议纪要的形式向基层法院发布,在全市法院范围内统一裁判标准和认识,切实解决一批“类案不同判”现象,努力营造公正、高效、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