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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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工作准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围绕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主动公开。一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202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新闻类信息8559条、图片新闻30幅、公示公告25条,开展调查征集20期、在线访谈17期,通过网站微博发布信息991条,参与发布新闻发布会有关内容24条,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南阳政务信息2393条,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重点领域持续深化。聚焦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市场监管、疫情防控、稳就业保就业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全年共发布财政资金领域信息304条、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84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137条、疫情防控信息1393条。三是解读形式实现多元化。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出台的重要政策等,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视频解读和政策图解等形式,增强解读的直观性和便捷性,帮助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内容, 增进社会各界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政策文件150件、政策解读信息141条,其中视频解读14条、图片解读17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文书格式,依法依规答复申请。全年,全市共通过网络、邮寄、现场申请等方式收到依申请公开1064件,上年结转20件,办结1081件,结转下一年度3件。已办结的1081件中,予以公开712件、部分公开74件、不予公开51件、无法提供162件、不予处理52件、其他处理3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公开事项清单全面推行。组织各级、各部门制定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本单位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及公开渠道等信息,规范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行为。二是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库进一步完善。在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政策”栏目,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通过“南阳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展示,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查阅渠道。全年制发规章3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规章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主动公开内容,在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的基础上,优化“部门会议”“公务员招录”等栏目设置,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认真落实工作要点。紧扣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宛政办〔2022〕41号),谋划全年工作,指导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全力保障平稳运行。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周对全市政府网站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季度发布通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全年共发布政府网站专项检查工作提醒42期,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表114期,季度通报4期。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未开展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273

294

1305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2704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728

行政强制

11993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额  (单位:  万元,  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586.08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30

11

2

3

3

15

1064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87

5

2

3

3

12

7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4

0

0

0

0

0

74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7

0

0

0

0

0

7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8

0

0

0

0

0

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0

0

0

0

0

0

1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0

0

0

0

0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3

0

0

0

0

0

1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7

4

0

0

0

0

1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7

0

0

0

0

0

27

2.重复申请

12

0

0

0

0

0

1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3

0

0

0

0

0

1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4

2

0

0

0

3

29

(七)  总计

1047

11

2

3

3

15

10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5

14

10

9

78

41

3

3

5

52

13

0

2

0

1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还没有打通。

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 加大对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对已经发布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查漏补缺、更新完善,对标新增发布的标准目录,结合实际跟进编发,并督促各县 (市、区)按照要求公开各领域相关信息,确保顺利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三是开展培训交流。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通过针对性、专业化的培训,切实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知识储备与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效率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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