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破产审判机制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2-15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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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以现有市场要素“存量”换经济发展“增量”的制度价值,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破产审判举措,2022年至今共计清理债务66.68亿元,清偿债权40.48亿元,盘活企业21个,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

“立审执破”衔接互促 完善内部协同机制

为切实履行破产审判职能,聚焦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有效构建“立审执破”衔接程序,南阳中院制定出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详细规定了法院内部从立案、审判、执行到破产之间的程序衔接及涉诉企业破产风险预警。

该《意见》突破传统“执破协同”的局限性,推动了法院内部“立审执破”工作统一协调、衔接有序、运转高效。《意见》实施后,两级法院立案、审判部门加大对企业破产线索的筛查及风险预警的工作力度,发现一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并及时导入破产程序,实现“立审执破”衔接互促,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

成立执破联合合议庭 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为切实提升破产质效,有效化解执行难,高效推动执转破工作,南阳中院探索建立执破联合合议庭。该合议庭由执行法官和破产审判法官共同组成,执行法官负责被执行企业的信息查询、破产条件初步甄别、筛选并有序移送,参与执转破案件的审理,破产审判法官负责执转破案件的审查及办理,从程序上保障破产案件快速审结。执行法官和破产法官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无缝对接,共同落实好执转破工作。

在两级法院的强力推动下,南阳“执转破”案件数量大幅度提高,居河南省前列。一部分执行积案通过破产程序得到了终局性化解,实现执破工作共赢局面,推动“执破衔接”向“执破协同”方向发展。

发挥“预重整”功能优势 提升困境企业挽救率

为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拯救功能,构建庭外重组与庭内重组制度衔接机制,降低破产用时,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南阳中院出台《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法院在案件受理前的“预重整”阶段就提前介入,为预重整提供专门的法律服务,组织召开由债权人及职工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为后期重整工作进入申请和实施阶段打下良好基础。

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南阳中院受理后仅用7个月时间,便成功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终止了重整程序。本案涉及债权人1000多人,实施重整确保了1000多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市场供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完善“府院联动”机制 化解企业急难愁盼

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是促进司法行政良性互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平台,是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也是维护群众利益、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有效举措。

为进一步推进府院联动工作,南阳中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健全完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暂行)》,组成了高规格的府院联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府院联动具体事宜,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或作出决定。至今已先后五次召开府院联动成员单位会议,落实任务清单,打通堵点难点,为破产审判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今后,南阳中院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最大限度释放破产重整制度价值,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水平,持续推进破产审判高质量发展,为营造南阳良好营商环境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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