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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22-000086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认定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2022〕15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认定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宛政〔2022〕1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认定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0〕1号),经市农业农村局、市重点龙头企业联席会议审核,市政府决定调整认定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现将调整认定的252家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推进产业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着眼乡村产业振兴大局,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指导服务,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为乡村振兴作出贡献。市重点龙头企业要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为己任,强化创新驱动,用工业化理念和组织方式、互联网技术和思维方式经营农业,构建全产业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知名品牌,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致富,引领乡村产业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市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附件: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相关文件:《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认定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政策解读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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