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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 “助力中小企业 护航南阳发展” 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24来源:南阳市“万人助万企”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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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促进稳定和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制定相关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落实措施的通知》要求, 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助力中小企业 护航南阳发展”专项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能动司法检察服务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及市委“万人助万企”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市场主体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压力,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持续深化、细化护航经济发展行动, 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

(二)协调、解决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服务不优问题、执行难问题、利益诉求问题等突出问题。

(三)探索创新针对新的市场主体和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所产生的新类型法治问题的解决办法。

(四)建立健全全市检察机关护航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与中小企业沟通联系机制平台

1. 拓宽中小企业表达诉求通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视频接访系统、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及网络服务平台、检察门户网站等多种平台作用,广泛收集中小企业对检察工作的各种诉求与建议、涉及中小企业的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及线索等,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接待受理体系, 为中小企业表达诉求提供便利途径。

2. 建立受理分流、审查办理、跟踪督办、考评反馈机制。针对上级机关及部门转交的具体涉企问题及案件由市院专项活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分流至相关业务部门或基层院办理,承办部门或基层院应依法快速处理,按时向市院专项活动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及处理结果,市院专项活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向转交机关汇报,不断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

3. 贯彻落实与市工商联共同会签的《关于建立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加强与市、县两级工商联、行业协会或商会的沟通联系,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检察院都要加强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进行会商和调研, 了解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精准法律服务

1. 联系走访中小企业。全面落实“检察长联系企业”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联系辖区内 1—2 家成长性好、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每季度至少到企业调研走访一次,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 大力开展涉企法治宣传。定期不定期组织检察干警深入中小企业,宣传检察机关职能、《民法典》、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增强中小企业守法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推动中小企业负责人树牢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守法合规诚信经营。

3. 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立足“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涉企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中小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组织干警学习涉企服务相关文件,全面提升服务意识。加强涉企控告申诉案件排查清理,充分发挥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效能, 尽可能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检察服务。

(三)提升涉中小企业执法司法质效

1. 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理念。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的法治理念。坚持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对企业无论大小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中小企业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2. 严厉打击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虚假诉讼、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等侵犯中小企业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着力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3. 加快涉企案件的办理进度。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一体推进服务企业发展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涉企业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下大气力办出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除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外,依法快速办结,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时受理中小企业的控告、举报、起诉、申诉。对涉及企业的有关案件和经济纠纷,要及时审查,依法快速办理。

4.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执法理念。严禁以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严格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中小企业案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立足法定职能,强化涉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案件的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依法、稳妥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 全力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做好释法说理和服判息诉工作,引导和促进当事人和解协商、互谅互让,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5. 加强涉中小企业生效裁判执行监督力度。持续开展涉企民事案件监督专项活动与涉企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强化涉中小企业民事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法院对中小企业的错误查封扣押措施,依法监督法院履行中小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加强对涉中小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的监督, 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使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抗诉,发现法院、行政机关违法执行或者不履行、怠于履行执行职责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院成立专项活动工作专班,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景婵任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海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玉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宛梅任副组长,抽调有关业务部门和办公室、检务督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院研究室。各县市区院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工作台账,确定联络员,每半月向市院专项活动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告本月活动开展情况。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分包联系商会和中小企业以及办理涉企案件时,要坚持帮忙不添乱,助力不干扰。严禁执法司法不公,严禁借办案服务之名谋取私利,严禁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禁对企业吃、拿、卡、要,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发生此类情况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基层院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措施具体、划分责任分工。市院专班将酌情通过暗访、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四)严格工作考评。为确保工作落实,“助力中小企业 护航南阳发展”专项活动将纳入年终服务企业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范围。全市检察机关要把领导干部和干警分包联系中小企业、促进经济发展工作实效,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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