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区环保局将深化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加强环保工作监管、强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强化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将生态环保宣传工作列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事项,制定生态环保宣传活动计划,明确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责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地方政府主导、环保部门搭台、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给学生印发环保知识宣传册、开展生态环保课堂、播放环保电影、利用“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地对各村党员群众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强化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开展全面治理。加大农村环境治理投入,积极向上争取环保专项资金,着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洁净乡村建设、湖山湖库保护等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散养户禁养、劣Ⅴ类水剿灭、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乡村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行动,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环境治理,努力让村庄面貌焕然一新、环境有序改善。
强化环境整治监督管理,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三员四图”环境网格化监管新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级、企业监管人员的作用,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排查化解辖区内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和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制止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环保部门还将定期开展环境监察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化解环境纠纷,规范环境管理行为,并加强面源污染、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治理污染源,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