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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22-0000803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28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文〔2022〕75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13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批复

宛政文〔2022〕7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南阳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白河、唐河、丹江、淇河、老灌河、湍河、刁河、赵河、三夹河、泌阳河、甘江河、清河、潦河(界河段)、淮河、滔河等15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由你单位负责发布,并会同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河流日常管理,维护河道自然生态,持续提升河道综合功能。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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