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护航员”行动授牌仪式举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于海营出席仪式并讲话,市纪委常委、市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顾理主持。
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率先在全省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行落实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联系人制度,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机制得到优化提升。为深化、规范、完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联系人制度,市纪委监委决定进一步开展“营商环境护航员”行动,选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市县纪委监委“万人助万企”全部包联干部为营商环境护航员,通过入企察访和互动,确保企业问题有人管、意见有人听、利益有人护,助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在为5名护航员代表及其护航企业代表授牌后,于海营指出,要深刻理解营商环境护航员的目的要义。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两个维护”体现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行动和工作落实中,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用“硬监督”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纪检监察干部责无旁贷,“营商环境护航员”行动即是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市委“保五争三抢第一”目标的一项具体行动。
于海营要求,要充分发挥营商环境护航员作用。为企业选派营商环境护航员,旨在推动解决企业运行和项目建设中堵点和难点问题,倒逼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营商环境护航员要真正把企业家当成亲人,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家事,当好企业的“金牌服务员”“金牌护航员”,带头引领全社会形成重视企业、帮助企业和尊重企业家、理解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要突出监督首责,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查处典型案件,以案促改,促进各项制度机制的规范完善,推动营商环境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选派营商环境护航员595名,联系企业(项目)127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