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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22-000069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白河南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及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文〔2022〕60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白河南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及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宛政文〔2022〕60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白河南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及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白河南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及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宛交〔2022〕1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白河南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及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请按照以下建设内容和运作方式,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一、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2个子项工程,其中白河南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80公里航道工程,采用III级航道标准;新建4个梯级枢纽,对白河南阳至豫鄂省界段进行全河段渠化;新建2处港区;改造9座桥梁。

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主要路线全长36.047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桥梁共17座,涵洞新建66道,平面交叉34处,互通立交3处,分离式立交7处,新建服务区1处。

二、运作方式。你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规范实施本项目,并依据市政府相关批示,协助水利部门对中标单位牵头组建的项目公司处置项目疏浚砂以及白河其他一定量河砂进行监管。指导中标单位组建EPC总承包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形成推动项目建设的政策合力,努力打造精品项目。

请你局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豫水河〔2021〕3号)、《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推进河道砂石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宛办〔2018〕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第11次重点项目推进周例会会议精神,以审定通过的《白河南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及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加快推进白河南阳至豫鄂省界航运工程及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实施工作。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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