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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651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5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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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术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决策部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破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这一民生难题。

一、加大养老服务供给。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公办兜底型和普惠型养老服务,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近年来,我市共有10余个养老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实现了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推动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将围绕“9073”模式(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加大养老服务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示范作用,调动各类要素资源投入养老事业。同时,继续实施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现政府兜底养老与社会普惠养老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不断满足老年群体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完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依托资源优势,对接民生需求,呈现出城市与乡村、兜底与普惠、事业与产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态势。制定《南阳市2022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十大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全覆盖工程,以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完善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实现设备和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八有两覆盖”目标,即有机构、有标准、有人员、有服务、有数据、有位置、有服务项目、有服务章程,市、县、街道、社区、机构(家庭)五级养老信息化设施全覆盖,辖区服务群体、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全覆盖。

三、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标准。注重扶助政策落实,保障申报服务到位,审核把关到位,资格确认到位,全市共确认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81407人。目前我省执行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统一为每人每年960元,资金来源渠道为省财政承担60%,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20%。从2022年起,全省各县市的资金由省财政承担80%,直接拨付给县级财政,市级将不再承担原配套的20%比例。对于资金标准的增长提额,待省级统一出台文件后,市级将严格贯彻落实。

四、督促落实制度规定。按照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继续享受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相关部门开展普法工作,促进《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保障独生子女家庭权益。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7月17日

承办人:张 宁

联系电话:0377-63177898

邮政编码:4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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