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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22-0000524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12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宛政办〔2022〕55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19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宛政办〔2022〕5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2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建管并重,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2022年年底前,完成方城县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全覆盖。2023年年底前,完成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2025年年底前,完成2021年前已鉴定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对“十四五”期间新增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建成并运行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小型水库管护主体权责进一步明晰,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加快推进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大中型水库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三)常态化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加强已注册水库的信息变更和注销管理,建立未注册登记水库台账,切实做到应注册的全部注册。严格执行水库安全鉴定和安全鉴定成果备案制度,优化安全鉴定程序,提高安全鉴定成果质量。健全水库退出机制,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少、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水库,经充分论证后实施降等或报废,并同步解决生态保护和修复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对列入国家规划的大中型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对2021年前和“十四五”期间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实施除险加固。提升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标准,结合除险加固,解决防洪标准低、泄洪能力不足、结构不稳定、渗流不安全等问题,尤其是对下游存在城镇或重要基础设施的水库,要提高保坝能力和防洪标准。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过程和责任监管,按期完成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尽快投入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加强水库运行管护。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防汛责任制,加强责任人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防汛抢险等工作,逐库修订完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度汛方案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抢险物料,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逐库落实病险水库限制运用措施,确保安全度讯。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明确管护责任,2022年年底前全部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财政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按照全省“十四五”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要求,加快建设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做好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汇集工作,强化分析研判,健全预警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完善水库管理信息填报、审核、更新机制,实现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等信息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促进系统融合、信息共享,为水库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财政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政府负责本辖区所属水库的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并将其纳入“十四五”规划和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县级人民政府要梳理细化责任清单,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避免水库“久病成险”。〔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在大中型病险水库方面,对已列入国家规划的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现行投资政策继续落实地方投资;对未列入国家规划的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结果,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对因高烈度地震、超标准洪水等发生病险的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在小型病险水库方面,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南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宛政办〔2016〕83号)等规定,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小型水库管护经费(管理人员经费和工程养护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对列入上级财政补助支持范围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现行投资政策继续落实地方投资;对未列入财政补助支持范围及以后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县级政府承担。在确保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用经营收益承担部分管护费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强化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水利局要加强对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落实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央和省、市级预算内投资。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下达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加强督导,约束县(市、区)财政部门强化资金管理。水库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水库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可以采取集中建设管理的模式。各地可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探索采用代建制或项目总承包的模式建设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有关问责规定。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作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对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有关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暗访督查、稽察督导和质量巡检,督促有关地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财政局、审计局)

2022年8月12日

相关文件:《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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